索引号: | 02165835-001/2024-8453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4-17 | |
发布单位: | 县政府办 | 有效性: |
02165835-001/2024-84539
主动公开
2024-04-17
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4-04-17 12:27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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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9日,我县印发了《常山县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的通知》,具体如何执行,我们请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专项解读:
问:该文件的制定背景?
答:我们为了深化殡葬改革,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根据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衢州市区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决定对全县范围内殡葬基本服务实行全流程免费。
问:实行的免费范围是哪些?
答:该政策的对象是在常山县境内死亡并在县殡仪馆办理遗体火化事宜的人员。具有常山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在外地死亡并在死亡地办理遗体火化事宜,但未享受死亡地殡葬全流程免费政策的。
问:具体免费项目和费用是哪些?
答:该政策主要覆盖6个项目:一是遗体接运费300元(限常山县域范围内);二是遗体冷藏存放费(在县殡仪馆内遗体冷藏存放3天(含)以内的费用(60元/天),超出部分由丧属自理。其中经公安部门确认的无名、无主遗体冷藏存放的费用全免。)、守灵室场租费(2天(含)以内,超出部分由丧属自理)以及守灵室基础布置费;三是普通遗体告别室免费提供;四是免除遗体火化费330元(限使用普通火化炉火化遗体,对使用拣灰炉火化的,超出部分由丧属自理。),免除骨灰盒1只300元(可用于抵扣殡仪馆内购买其他骨灰盒的购置费);五是免除殡仪馆骨灰寄存费120元/年,超出1年的费用由丧属自理;免除墓穴(位)费和碑刻费(限县殡仪馆所属的树葬、草坪葬、骨灰堂等节地生态安葬区域内的墓穴(位)费和碑刻费);六是免除代为祭扫服务费(限县殡仪馆或指定公墓、骨灰堂安葬设施,春节、清明、中元、冬至期间免费代为集中鲜花祭扫)。
问:上述项目如何办理?
答:符合上述规定的人员死亡后,经办人(指死者的直系亲属或监护人)凭医院(含乡镇卫生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遗体可以火化证明》向县殡仪馆提出申请,填写《常山县殡葬全流程免费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逝者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逝者为集体户口的,携带集体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逝者为无名、无主遗体,需公安部门提供相关证明;
(四)具有常山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在外地死亡并在死亡地办理火化事宜,但未享受死亡地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政策的,需提供死亡地殡仪馆相关收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问:这次出台的政策跟2022年的政策对比,主要有哪些不同?
答:新旧政策对比:一是新政策将享受的对象由本县户籍扩大为只要在常山县殡仪馆火化的均可享受减免政策。二是增加了一个免费项目即普通遗体告别室免费提供。
该政策自2024年5月10日施行。之前的《关于常山县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实行免费的通知》(常政办发〔2022〕51号)同时废止。
如对本政策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县民政局,地址:常山县天马街道文峰西路12号;咨询电话:县民政局0570-5026124,县殡仪馆0570-5116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