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206201392/2023-838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12-22
发布单位: 天马街道办事处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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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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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天马街道小额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12-22 15:20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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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街道小额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现就《常山县天马街道小额工程项目交易管理办法》(下称新办法)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是上级政策有新要求。根据常政发〔2022〕36号文件《常山县小额工程交易管理办法》以及常山县监管办要求,为常态化推进衢州市工程项目三乱整治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了《常山县天马街道小额工程项目交易管理办法》《常山县天马街道建设工程标后管理办法》《常山县天马街道建设工程变更管理细则》。

二、制定依据

《常山县小额工程交易管理办法》

《常山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1.规范、明确小额工程的交易方式

与老办法相比,新办法交易方式确定更严格,原则上取消邀请招标;下调了直接发包的上限,规定10万元(含本数)以上项目(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不得直接发包,特殊情况直接发包的必须要有充分明确的理由并需街道班子会议审议通过。

2.优化实施流程

与老办法相比,新办法细化了资金审批、立项审批、服务委托、项目交易、合同管理等项目全流程,明确各业务科室职责以及需提交街道班子会议审议的事项。其中业务委托实行入围制,由项目负责人在已入围机构中择优委托,规定预算价10万元以下施工类项目由业主单位自行预算审核;10万元至60万元施工类项目委托已入围代理机构进行审核;60万元以上施工类项目按程序报县评审中心审核。

在工程项目变更方面,依据《常山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常政发〔2023〕11号文件,制定了街道工程项目变更细则,明确规定了适用于项目变更的适用情形,明确一般变更与重大变更的划分。

3.明确职责、加强监督

为确保建设工程顺利推进,规范建设工程标后监督管理,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制定了《常山县天马街道建设工程标后管理办法》,对工程项目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审计等单位履行合同约定、组织项目实施进行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其中规定了项目经办业务科室负责项目日常管理责任,配合开展有关监督检查工作;街道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传达落实县监管办有关建设工程标后监督管理的工作要求,负责牵头开展标后监督检查工作等;街道公共财政服务中心、农经站负责落实上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工程项目支付工作等;街道纪工委负责对有关工作人员履职、建设工程标后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收集、调查、核实有关项目实施违规违纪问题的线索;负责有关责任追究等工作。

另外标后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项目各流程的实施要求,包括合同审查、履约保证、施工监理、开工准备、施工管理、工程变更、竣工验收、结算审核、保修复验、资金管理、档案管理等全流程的实施要求。

四、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开始施行。

五、解读机关、咨询方式

1.解读机关:常山县天马街道办事处党政督考办

2.咨询方式:0570-5890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