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01/2019-587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9-06-27
发布单位: 县政府办 有效性:
  • 信息索引号:

    02165835-001/2019-5872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2019-06-27

  • 发布单位:

    县政府办

  • 有效性:

  • 统一编号:

《常山县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登记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6-27 14:28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以土地制度的改革促进农村各项改革深入推进。

二、出台原则

本次出台按“保护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的原则上进行三权分置登记工作。主要在宅基地登记条件、登记方法、申报材料、登记审批流程等方面予以明确。

三、出台过程

本次政策出台广泛听取各相关部门和部分乡镇街道的意见及建议,为增强可操作性,相关情况已经向县政府有关领导进行汇报。

2019年328日,由县农房专班牵头,召集县农业农村局、县资源规划局及部分乡镇召开政策研讨会议。会后,县农房专班根据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完善相关内容并上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等相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