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登记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以土地制度的改革促进农村各项改革深入推进。
二、出台原则
本次出台按“保护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的原则上进行三权分置登记工作。主要在宅基地登记条件、登记方法、申报材料、登记审批流程等方面予以明确。
三、出台过程
本次政策出台广泛听取各相关部门和部分乡镇街道的意见及建议,为增强可操作性,相关情况已经向县政府有关领导进行汇报。
2019年3月28日,由县农房专班牵头,召集县农业农村局、县资源规划局及部分乡镇召开政策研讨会议。会后,县农房专班根据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完善相关内容并上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等相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