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何家乡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变更的 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变更行为,合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防范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根据《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 理办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2018 年省政府令 第363号)、《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 目工程变更的意见》(衢政办发〔2015〕81号)、《常山县政府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常政办发〔2023〕 1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以及“最多跑一次”“放管服” 改革需要,切实落实项目业主单位在工程变更管理过程中的主体责任,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何政52号:何家乡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0725(修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