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芳村镇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行政村(居):
为规范和加强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提高我镇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19〕163号)文件精神,以及我镇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经镇班子会研究讨论通过后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芳村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9日
芳政〔2021〕8号关于印发芳村镇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