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柚福植保专业合作社等4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见附件)由于未依法报送2024年度、2025年度年报,或长期处于未经营状态或查无下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现催告上述农民专业合作社补报年度报告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如已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及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如已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及时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对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未补报年度报告或申请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经查实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情形的,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附件:2026年度第二批次拟清理吊销长期未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xls
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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