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11330822MB0R89476N/2025-1010436303 公开方式: {opentype}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12-04
发布单位: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 信息索引号:

    11330822MB0R89476N/2025-101043630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2025-12-04

  • 发布单位: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统一编号:

常山县主动公开目录(2025年)

发布时间:2025-12-04 11:57

信息来源: 常山县政府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公开事项公开内容主要公开依据责任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方式公开时限
一级目录二级目录三级目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公开要素齐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含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申请受理网址,公开不予公开情况,公开依申请公开渠道、联系方式、依申请公开程序、时间调整情况和补正程序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所有单位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规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县府办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所有单位政府网站
部门、乡镇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县级政府应在每年2月20日前
机构概况机构职能
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电话、办公时间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所有单位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领导信息
公开领导姓名、照片、职务、分管工作、简历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所有单位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内设科室
公开内设机构职能、联系电话、工作人员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所有单位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下属单位
公开直属单位职能、联系电话、工作人员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所有单位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政策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1.公开本级政府、部门、乡镇制定的可全文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行政规范性文件要素完整,包括标题、文号、发文日期、全文和有效性;
3.关联政策解读;
4.每隔两年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信息,并在原文件明确标注“废止失效”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
3.《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112号)
5.《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30号)
所有单位政府网站
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其他政策文件
公开本级政府、部门、乡镇印发除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外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所有单位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政策解读
公开政府政策文件解读信息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112号)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30号)
所有单位政府网站
文字解读、政策图解与对应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政府工作政府常务会议
常态化按期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召开情况及会议内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县府办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政府工作报告
公开县政府工作报告内容、图解信息及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0号)县府办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政府公报
公开县政府电子公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18〕22号)县府办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计划总结计划总结
公开本单位各类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法治工作报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所有单位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规划信息
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计划总结等各类规划计划信息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
所有单位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统计信息

公开统计公报、统计月报、统计数据分析等信息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国令第68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县统计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人事信息人事任免
公开人事任免等信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有单位政府网站
动态更新
公招公选
公开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组织部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招考录用
公开各类招考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所有单位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财政信息政府预决算
公开全县财政预决算信息(含“三公“经费情况)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29号)
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预〔2017〕5号)
县财政局政府网站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 20日内
部门预决算
公开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含“三公“经费情况)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29号)
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预〔2017〕5号)
所有单位政府网站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 20日内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进展情况《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县财政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行政事业性收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含项目、依据、收费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县财政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其他财政信息
公开其他各类财政相关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县财政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行政执法行政许可
公开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等信息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更新调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公示标准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790号)
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的部门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公开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办理结果信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的部门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行政处罚
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设定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等信息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3.《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5.《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
332号)
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的部门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公开各单位行政执法统计年报信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的部门政府网站
每年1月31日前
公共服务公示公告
公开各类公示公告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所有单位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征地拆迁房屋征收与补偿
公开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开情况、房屋征收决定规范公开情况、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信息公开情况等信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令第590号)资规局、征迁中心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社会公益事业社会救助城乡低保公开最低生活保障信息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68号)
县民政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特困人员救助公开特困人员供养信息县民政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临时救助公开临时救助信息县民政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受灾人员救助公开临时救助信息县民政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医疗救助公开医疗救助信息县民政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教育救助公开教育救助信息县民政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住房救助公开住房救助信息县民政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就业救助公开就业救助信息县民政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公共文化体育
公开文化体育设施开放情况、文化遗产保护、全民健身服务等信息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68号)
县文广旅游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医疗保障
公开医疗保障、医保监管等信息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68号)
县医保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卫生健康
公开公共卫生健康、公共卫生服务等信息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68号)
县卫健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社保就业
1.公开面向以下人员的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及补贴结果信息(包括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等);
2.公开求职信息登记、市场工资指导价、职业培训信息发布、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开业指导等服务指南信息;
3.公开面向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信息;
4.公开失业登记、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创业补贴申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服务指南信息;
5.公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申领、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办事指南信息;
6.公开本年度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政府购买服务信息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办发〔2022〕8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30号)
县人力社保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食品药品
1.公开本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2.按照计划要求定期公开食品监督检查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12届第2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3.《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食药监法〔2017〕125号)
4.《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
县市场监管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养老服务
公开老年人服务、保障、福利等信息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3.《财政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财社〔2014〕113号)
县民政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国资信息

公开国资国企政策、运营管理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县财政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乡村振兴

公开乡村振兴(扶贫)相关政策文件及工作进展等信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县农业农村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环境保护

公开环境保护类批准、服务以及空气、水质量,污染源监测及减排等信息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68号)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价格收费

公开价格收费政策及动态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县发改局、县财政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重大建设项目

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9号)发改局牵头,相关责任单位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审计信息

公开审计报告及相关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审计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教育信息

公开教师招聘、招生政策、招生结果、教育督导、民办教育、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困难学生资助等信息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68号)
县教育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企业服务

公开企业服务、稳企业稳增长、化解产能过剩、减负降本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县经信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涉农补贴

公开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相关政策文件及补贴申请指南、补贴结果信息(农机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等申请指南、补贴结果信息;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办发〔2022〕8号)
县农业农村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源交易
链接至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县监管办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住房保障领域
公开公租房保障、危旧房改造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县住建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供水、供电、供气
公开水、电、气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县住建局、供电公司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交通管理

公开交通管理等相关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县交通运输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林业水利

公开林业、水利相关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县林业水利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应急管理应急预案
公开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信息(含总体应急预案、公共卫生类应急预案、事故灾害类应急预案、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
2.《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
县应急管理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应急救灾
公开灾情信息、救助款物使用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应急管理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安全生产
公开安全生产检查及动态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应急管理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科技创新

公开科技服务、科技项目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科技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营商环境

公开营商环境改革、最多跑一次、一件事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营商办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税收管理

公开税收政策、解读、执行落实情况、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税务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退役军人

公开退役军人政策及落实情况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招商协作

公开招商、协作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协作中心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
公开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县司法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法治宣传
公开法律知识普及、法治宣传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县司法局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政民互动民意征集
公开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企业经营发展、专业领域的主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意见征集公告(含决策草案及相关起草说明、决策依据、意见征集时间、反馈途径等)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8号)
所有单位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反馈说明
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相对集中的意见未采纳的原因所有单位政府网站
意见征集结束后的1个月内公开
在线访谈
公开本县关于民生等信息的访谈、新闻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传媒集团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人大议案
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全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所有单位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政协提案
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全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所有单位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