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2165835-055/2025-00543 | 公开方式: | {opentype}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01-26 | |
| 发布单位: | 芳村镇 | 有效性: |
02165835-055/2025-00543
主动公开
2025-01-26
芳村镇
发布时间:2025-01-26 14:53
信息来源: 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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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芳村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作部署,本着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1)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芳村镇通过常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4条,其中政策文件8条,计划规划1条,人事信息0件,财政信息3条,行政执法1条,公共服务10条,信息公开1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芳村镇共有依申请公开案件1件,为井河村胡伟明件。其中胡伟明件为2024年12月12日签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制度。严格遵守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二是加强信息内容管理。抓好常态化信息和重点领域信息更新,定期自查整改,保证公开质量。三是强化保密审查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坚持“应该公开的,按规范公开;不应该公开的,坚决不公开;非强制公开事项,审慎对外公开”;“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芳村镇以常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第一平台,以公开橱窗、公开栏等多种渠道辅助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按照要求定期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更新情况,保障信息及时更新。
(5)监督保障。
2024年,芳村镇常态化开展社会评议工作。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