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822MB0R89476N/2026-1010521999 | 公开方式: | {opentype}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6-03-31 | |
| 发布单位: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11330822MB0R89476N/2026-1010521999
主动公开
2026-03-31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3-31 11:16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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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相关规定,现将《常山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常山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常山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常山县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 管理办法 | 县政府 | 县农业农村局 | 《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 公众参与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2026年12月 (6-7月公众参与;8-9月风险评估;10月合法性审查;11-12月集体讨论决定) |
2 | 常山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 县政府 | 县住建局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公租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导则》(浙建保发〔2023〕69号) | 公众参与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2026年12月 (3-6月公众参与;7-8月风险评估;9-10月合法性审查;11-12月集体讨论决定) |
3 | 征地补偿安置 政策调整或重新公布 | 县政府 | 县资规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 公众参与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2026年12月 (5-6月公众参与;7-8月风险评估;9月合法性审查;10-12月集体讨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