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05 08:37
信息来源: 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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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
芳村镇 张海红(13857020860)
农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作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的网底,承担着为广大村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各级卫生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当前,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农村医疗服务水平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村缺乏卫生室,部分村卫生室设施简陋,难以满足群众就医需求;二是乡村医生队伍年龄结构偏大,知识更新不足,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较差;三是乡村医生经济待遇只有处方补贴,而医疗诊治几乎很少,面临无人愿意从医的局面。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卫健部门加强资源整合、政策保障、人才培养,有效提升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队伍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优化村卫生室布点和标准化建设。坚持“增、撤、并”相结合,整合现有资源,根据村庄大小和人口规模,加快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覆盖,着力构建15-20分钟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圈。
二、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制定长期、稳定的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实施订单定向培养,多渠道引才用才,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推动队伍向专业化、规范化、年轻化方向发展。
三、推进乡村医生业务培训和学历提升。加强继续教育,通过培训班、进修班、专题讲座等方式,为在岗乡村医生提供系统医学教育和专业培训,鼓励参加医学学历教育,提高专业素质。
四、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和保障水平。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探索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对退休人员提高补贴待遇,激励乡村医生提高服务质量。
答复意见
张海红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所提出的《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由我单位办理,经承办人员与您充分沟通,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您所提的第一点建议是:优化村卫生室布点和标准化建设
我单位的解决措施是:
1.规划先行,强化基础建设。2021—2023年常山县连续三年投入1000余万元,改造升级政府办村卫生室,新建改扩建标准化村卫生室60家(新建5家,改建55家),重点补齐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尚未覆盖医疗机构的空白,动态消除千人以上医疗服务空白行政村,不断提高政府办村卫生室和标准化村卫生室比例和覆盖面,构建县、乡、村医疗服务体系。目前,全县60家政府办村卫生室,均有业务骨干派驻开展服务,并将村卫生室纳入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切实打造15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
2.完善巡回诊疗点设置,加强流动服务。完善“固定+流动”巡回诊疗服务体系,针对偏远、无村卫生室等服务“空白村”,2025年在全县范围设置巡回诊疗点位32个,配置巡回车6辆。由医共体总院统筹安排车辆、人员,落实定点服务、定时巡诊、定人负责的工作机制,有力推动流动医疗服务规范发展,确保“小病不出村”。
二、您所提的第二点建议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
我单位的解决措施是:
1.开展专项招聘。创新村卫生室人才招引机制,试点合同制乡村医生制度,人员经费由县财政保障,着力构建由乡镇卫生院引领,合同制乡村医生为主体的村卫生室人才储备体系。落实村级医疗卫生人才县招乡聘村用机制,根据村卫生室数量结合实际需求逐年开展人员招聘。启动大学生村医计划,开展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分步解决村医短缺问题。2024年招聘大学生村医4名,其中本科层次2人、专科层次2人。
2.培养本土人才。与温州医科大学、杭州医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等省内医学高校合作,选派属地内愿意从事乡村医生工作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人员开展定向委托培养和中医师承培养,相关费用由县财政承担。2023-2024年已有6名人员完成培养返回村级卫生室工作,尚有12人还在培养中。
3.探索补充方法。在系统内部开展“人人是村医,回村去报到”行动,将所有县属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质人员均纳入户籍所在地流动的乡村医生管理,定期下沉农村开展服务。加强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启动银龄村医计划,对系统内具有执业资质且愿意在村级医疗机构执业的退休人员,取消设置进入条件,可在退休待遇基础上可以享受村级医疗机构待遇。2024年共返聘3名人员到村卫生室从事乡村医生工作。
三、您所提的第三点建议是:推进乡村医生业务培训和学历提升
我单位的解决措施是:
1.完善培训制度。制定乡村医生培训办法,根据乡村医生年龄合理确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将培训合格情况纳入乡村医生绩效发放、再注册等内容。鼓励乡村医生参加进修培训、医学学历教育,出台乡村医生脱产培训激励政策,对经县卫健局审批同意全脱产参加进修培训1个月及以上的人员,由县财政给予3000元/人/月的工作补助。
2.优化培训方式。统筹考虑乡村医生队伍结构,丰富培训方式,推进实施“线上学、基地训、岗位练、严格考”的培训模式。将乡村医生培训纳入“万人医师进修计划”,根据村医从业特点,制定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适宜技术等课程,加强临床实操,确保人人达标。2024年完成乡村医生培训160余人,全县医共体辅导员累计下乡55人,走访村卫生室132个,其中上门服务60次,1对1辅导乡村医生培训55次,召集乡村医生集中线下辅导63场次,面对面辅导148人,参加进修培训28人,有效提高乡村医生诊疗服务技能。
3.用好信息化手段。在医共体开设“掌医课堂”,组织医院专家录制常见病诊疗、常见危重症救治等医疗课件,供乡村医生免费学习,并为其提供网络学习辅导。医共体总院指导辖区卫生院开展辅导员分层培训,重点加强大龄村医的面对面辅导,推进年轻村医的网络指导。线上组建浙政钉会诊群,帮助解决乡村医生在临床工作无法自行解决的业务问题。
四、您所提的第四点建议是: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和保障水平
我单位的解决措施是:
1.完善待遇保障。进一步完善并动态调整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补助政策。年初各基层医疗机构已根据乡村医生工作能力、服务人口数量、服务质量等,合理核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并与乡村医生签订个性化服务协议,尽可能将乡村医生可承担的服务项目交由乡村医生独立开展。2024年4月26日县卫健局与县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村卫生室基本医疗运行经费补助的通知》(常卫健字〔2024〕16号),将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基本医疗基础绩效由100元/月提高至200元/月,门诊人次补助由4元/人次提高至6元/人次,不断强化村卫生室运行的资金保障,提高农村居民享受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2.解决后顾之忧。对已纳入事业编制或合同制乡村医生管理的乡村医生,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未纳入事业编制或合同制乡村医生管理的乡村医生,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到龄离岗的乡村医生,办理退休手续后,由人社部门按标准发放养老保险金。同步建立村卫生室医疗责任保险和乡村医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机制,相关费用纳入基本运行财政补助范围,有效降低乡村医生执业风险。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所提建议的解决办法,如您还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与本建议具体承办人陈红飞,电话:13587117381或分管负责人罗时军,电话:13857029552联系。
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支持!
附件:常卫健字〔2025〕23号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0号建议的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