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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2-12 17:46

信息来源: 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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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大桥头乡浮河村目前有三千多亩的农田种青大豆,供电公司要求村里重新更换电表并调高电价,增加了种植成本,建议按原电价收费。

答复意见

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郑建华代表:

您在常山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序号11“1.大桥头乡浮河村目前有三千多亩的农田种青大豆,供电公司要求村里重新更换电表并调高电价,增加了种植成本,建议按原电价收费的建议收悉。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协调供电部门对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开展了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你村用电户号330802008569810千伏电压等级供电,用电容量为400千伏安,累计约2100亩种植农作物需灌溉用电,其中1230亩承包给常山桥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种植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另870亩承包给浙江佳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全部为水稻种植)。

二、办理结果

因你村该户号用电类别包含农业生产及农业排灌用电,不满足按电价类别装设计量装置条件。根据您的建议,我局和供电部门研究决定,你村该用电户号按不同的电价类别采取定量定比的方式计收电价。粮食作物排灌执行农业排灌电价,经济作物排灌执行农业生产电价。

根据现场查勘及用户提供的情况说明,经供电部门测算,确定你村该用电户号农业排灌电价定比值为0.85,农业生产电价定比值为0.15

三、下步工作计划

1.县供电部门将根据定量定比的工作要求,每年至少对定量定比核定一次。

2.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电价监管,确保上级各项电价政策落细落实;同时,加大电价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用电主体知晓政策,积极营造和谐用电环境。

感谢您对常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您继续为推动常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浙西第一门户建好言献好策。

 

                             

                         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6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