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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常山北门历史文化街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7 15:30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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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常山北门历史文化街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   批复(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北门历史文化街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优化街区停车资源配置,保障游客、商户、周边群众停车需求。我局拟定了《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常山北门历史文化街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15日。

请相关单位、社会公众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信箱:418517894@qq.com;

2.电话:0570-5663851;

3.邮件地址:常山县天马街道大街72号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附件:《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常山北门历史文化街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7日   

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常山北门历史文化街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

常山开元宋诗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联合常山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报送的《关于核定北门历史文化街区停车收费的请示》收悉。为规范北门历史文化街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优化街区停车资源配置,保障游客、商户、周边群众停车需求。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11〕40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该停车场运营成本调查,经研究,现就该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事项批复如下:

一、停车收费标准及计费规则

(一)收费时段为全天24小时;

(二)车辆停放2小时(含)以内免费;免费时长计入总停放计费时长;

(三)停放时长超出免费时段的,超出部分按2元/小时计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

(四)单辆车连续停放24小时(含)以内,单次最高收费26元;车辆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收费标准重新计费;

(五)大型、超高超限车辆禁止驶入场内,确需停放大型车辆的,按实际占用泊位数量核算停车费用;

(六)实际停车尾数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不计停车尾数时间;实际停车尾数时间超过15分钟的,停车尾数时间按一个计费单位计收。

二、免收停车费车辆范围

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献血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行政执法车辆、殡仪服务车、慈善用车及其他公益服务类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三、停车优惠管理规定

(一)你司应当对新能源汽车充电配套停车时段给予停车费优惠;

(二)你司可在本批复核定收费标准范围内,自主制定包月停放、节假日、特殊时段等停车减免优惠制度;

(三)优惠细则对外公示后实施。

四、相关管理要求

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须在服务场所及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车型分类、计费时段、免费停放时间、服务承诺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五、执行时间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正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