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山县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投放总量、运营范围的公告
为满足市民群众多元化出行需求,构建绿色出行体系,推动我县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结合实际,现将我县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投放总量和运营范围公告如下:
投放总量:根据《常山县共享电单车运营规模评估研究报告》,常山县拟投放总量上限为2000辆。
运营范围:常山县主城区范围及金川工业园区、新都工业园区、辉埠工业园区、生态工业园区、高铁常山站等区域,具体范围边界以实际划设的电子围栏信息为准。
有意向投放企业可向常山县交通运输局进行备案登记。联系人:赵俊伟,联系电话:0570-5896160。
特此公告。
常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