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商选定常山县北门历史文化街区内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结果的通告
关于协商选定常山县北门历史文化街区内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结果的通告
各被征收人:
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本单位于2025年9月19日在常山县北门历史文化街区内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发布了《关于通过协商选定、投票、摇号确定常山县北门历史文化街区内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通告》,于2025年9月20日至9月29日期间组织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开展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经统计,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情况如下:
本次发放《常山县北门历史文化街区内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选择单》22份,收回18份,弃权4份。收回18份中13份选择衢州市华创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4份选择杭州鼎利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份无效。
被征收人未全部协商选定同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选定不成功。
特此通告
常山县天马街道办事处 常山县征迁事务中心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