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65835-001/2009-34227
主动公开
常政发〔2009〕64号
2009-12-05
县政府办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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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26 11:31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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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常山县城市拆迁公有住房办理房改购房政策规定》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政发[2009]64号关于印发常山县城市拆迁公有住房办理房改购房政策规定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