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2165835-002/2025-85437 | 公开方式: | {opentype} |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9-19 |
| 发布单位: | 县发改局 | 有效性: |
02165835-002/2025-85437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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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县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5-09-19 17:18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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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公布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关于公布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9月19日-2025年10月19日(30日),通过信件、电话形式反馈至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汪宇凡,电话:0570-5663809
地址:常山县天马街道大街72号
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19日
附件1
起草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我局对2025年9月10日之前由本单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起草依据
1.《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44号)
三、起草过程
由办公室牵头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同时征求职能科室意见,在科室意见反馈基础上,认真分析梳理相关意见,最终形成该文本。
四、主要内容
经过全面清理,拟确定继续有效的7件,需要修改的0件,拟废止的0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因该通知属于文件清理类文件,不设置宽限期,自公布之日立即施行。
附件2
关于公布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局机关、服务业发展中心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对2025年9月10日之前由本单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7件,需要修改的0件,废止的0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表: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7件)
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 月 日
附表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7件)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印发时间 |
1 | 县发改局等8部门印发《常山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常发改〔2020〕111号 | 2020.12.17 |
2 | 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常山县教育局 关于核定公办幼儿园放学后园内托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 常发改〔2022〕58号 | 2022.9.9 |
3 | 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规范和调整管道燃气工程安装费的通知 | 常发改〔2022〕66号 | 2022.10.27 |
4 | 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常山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 常发改〔2023〕54号 | 2023.7.31 |
5 | 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常山县城区道路及政府投资公共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 常发改〔2023〕59号 | 2023.8.21 |
6 | 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常山县教育局 常山县财政局 关于规范和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 | 常发改〔2023〕61号 | 2023.8.24 |
7 | 常山县发改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常山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 | 常发改〔2024〕91号 | 2024.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