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山县审计局2025年度自选审计项目计划的决策公告
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经规定程序,2025年我局共有1件事项列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将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2025年3月至8月,常山县审计局履行了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25年统一组织审计项目和厅本级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浙委审办〔2025〕5号)文件精神,常山县审计局2025年度自选审计项目计划如下:
(1)减污降碳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目标和重点】以推动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促进构建绿色循环经济体系为目标,重点关注减污降碳任务完成、重点项目建设、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绩效等情况。
(2)“两新”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目标和重点】以推动“两新”政策落地见效、持续释放政策效应为目标,重点关注政策配套、要素保障,以及项目储备、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率等情况。
常山县审计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