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15 10:19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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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等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县对2024年12月31日前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就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9月15日至10月16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信函和电话联系我们。
联系人:张亚胜,电话:0570-5896363,通信地址:常山县司法局(天马街道白马路52号)。
附件:1.起草说明
2.关于公布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常山县司法局
2025年9月15日
附件1
起草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等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县对2024年12月31日前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24年12月31日以前制发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过程
8月19日至9月5日,各清理责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对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研究,并提出清理建议报县司法局。9月5日至9月14日,县司法局对清理建议进行汇总梳理、研究论证后,形成初步清理结果。
三、清理意见
经初步清理,拟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33件、拟决定废止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8件、决定修改3件。同时,对此次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自动失效的17件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并予以公布。
附件2
关于公布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等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县对2024年12月31日前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19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确定拟继续有效的133件,拟修改的3件,拟废止的38件,征求意见前已废止、自动失效的17件。
废止与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执行。因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继续有效的文件中涉及工作任务调整的,按照机构改革方案和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负责实施。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33件)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8件)
3.清理前已废止、自动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7件)
4.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3件)
序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 常政办发〔1998〕33号 |
2 |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山县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 常政发〔1999〕5号 |
3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常山县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02〕21号 |
4 |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山县住房分配货币化暂行办法的通知 | 常政发〔2002〕56号 |
5 |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山县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细则的通知 | 常政发〔2002〕57号 |
6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水电资源开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03〕202号 |
7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打响常山胡柚品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的实施意见 | 常政办发〔2005〕153号 |
8 | 常山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 县政府令第9号 |
9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常山县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实施意见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06〕164号 |
10 |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常山县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 常政发〔2009〕54号 |
11 |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 | 常政发〔2007〕67号 |
12 |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 | 常政发〔2007〕51号 |
13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山林纠纷调处工作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08〕122号 |
14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 常政办发〔2008〕166号 |
15 |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意见 | 常政发〔2009〕32号 |
16 |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山县城市拆迁公有住房办理房改购房政策规定的通知 | 常政发〔2009〕64号 |
17 | 关于印发常山县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实施细则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0〕39号 |
18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关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0〕121号 |
19 | 关于印发常山县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的通知 | 常政发〔2010〕22号 |
20 | 关于印发常山县主城区危旧房屋修缮办法(试行)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1〕103号 |
21 | 关于废止常山县城乡违章建筑处理意见(试行)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1〕187号 |
22 | 关于印发主城区危房收储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1〕198号 |
23 | 关于对教育类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收费减免政策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1〕25号 |
24 | 常山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 政府令第21号 |
25 | 关于印发中国驰名商标常山胡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2〕19号 |
26 |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和乡村医生队伍管理的实施意见 | 常政办发〔2012〕146号 |
27 | 关于印发常山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3〕120号 |
28 | 关于转发常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3〕4号 |
29 | 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 常政发〔2013〕9号 |
30 | 关于进一步提升发展来料加工业的若干意见 | 常政办发〔2013〕87号 |
31 | 关于印发常山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3〕125号 |
32 | 关于印发常山县县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3〕136号 |
33 | 关于加快构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3〕152号 |
34 | 关于印发常山县示范性家庭农场评选认定办法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3〕227号 |
35 | 关于印发常山县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3〕229号 |
36 | 常山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 政府令第24号 |
37 | 关于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 | 常政办发〔2013〕111号 |
38 | 关于加强全县水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3〕221号 |
39 | 关于印发常山县狮子口水库灌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3〕17号 |
40 | 关于印发常山县长风灌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3〕18号 |
41 | 关于印发常山县千红灌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3〕19号 |
42 | 关于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大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 | 常政办发〔2013〕115号 |
43 |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 常政发〔2014〕52号 |
44 | 关于调整我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的通知 | 常政发〔2014〕75号 |
45 | 关于印发常山县现代农业土地流转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4〕175号 |
46 | 关于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 | 常政发〔2014〕24号 |
47 | 关于印发常山县农村集体土地“一户多宅”分类处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4〕69号 |
48 | 关于印发常山县违法建筑分类处置指导意见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4〕70号 |
49 | 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 | 常政办发〔2014〕113号 |
50 |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 常政办发〔2014〕124号 |
51 |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试行) | 常政发〔2014〕9号 |
52 | 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置工作的意见 | 常政办发〔2014〕134号 |
53 | 关于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 常政办发〔2014〕156号 |
54 | 关于印发常山县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5〕27号 |
55 |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 | 常政办发〔2015〕45号 |
56 | 关于印发常山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5〕46号 |
57 | 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意见 | 常政发〔2015〕31号 |
58 | 关于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6〕150号 |
59 | 关于印发常山县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6〕218号 |
60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7〕18号 |
61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候选项目“浙江常山胡柚生产与文化系统保护与发展”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7〕19号 |
62 |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山县城区危旧房屋治理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 | 常政发〔2017〕30号 |
63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7〕67号 |
64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农村违法建筑分类处置补充意见(试行)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7〕170号 |
65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户口迁移登记暂行规定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7〕213号 |
66 | 常山县农村集体土地“一户多宅”分类处理指导意见(试行) | 常政发〔2018〕22号 |
67 | 关于进一步加快轻钙产业整治提升工作意见 | 常政办发〔2018〕66号 |
68 | 常山县农村集体土地“一户多宅”分类处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 常政发〔2018〕31号 |
69 | 关于强化渔业资源管理全面落实禁渔制度的实施意见 | 常政办发〔2018〕145号 |
70 | 常山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 | 常政办发〔2018〕167号 |
71 | 关于常山县河流及滩地所有权认定的实施意见 | 常政办发〔2018〕211号 |
72 | 常山县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8〕214号 |
73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9〕59号 |
74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农房确权登记政策补充意见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9〕79号 |
75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9〕74号 |
76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9〕90号 |
77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土地大流转推动产业大提升的若干意见》 | 常政办发〔2019〕117号 |
78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促进社会组织发展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9〕148号 |
79 | 常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 县政府令第1号 |
80 | 常山县国有土地上“三未房屋”认定办法 | 常政办发〔2020〕112号 |
81 | 常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特殊群体补助办法 | 常政办发〔2020〕114号 |
82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常山县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20〕46号 |
83 | 常山县城区危旧房屋治理改造遗留问题分类处置指导意见 | 常政办发〔2020〕147号 |
84 | 关于调整常山县欠薪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20〕176号 |
85 | 关于常山县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 常政发〔2021〕12号 |
86 | 关于公布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21〕29号 |
87 |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 | 常政发〔2021〕48号 |
88 | 《常山县促进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 常政办发〔2021〕60号 |
89 | 常山县促进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 常政办发〔2021〕61号 |
90 | 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 常政办发〔2021〕63号 |
91 |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 | 常政发〔2021〕54号 |
92 |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常政发〔2021〕55号 |
93 | 常山县竞技体育贡献奖励办法 | 常政办发〔2022〕31号 |
94 | 常山县小额工程项目交易管理办法 | 常政办发〔2022〕36号 |
95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浙江省居住证>互认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22〕40号 |
96 |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文件的通知 | 常政发〔2022〕24号 |
97 | 常山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 | 常政办发〔2022〕58号 |
98 | 常山县房屋征收重置价格、附属物、构筑物补偿参考价格及装饰装修补偿参考价格 | 常政办发〔2022〕60号 |
99 | 《关于加快常山县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 常政办发〔2023〕3号 |
100 | 《常山县打造省际职业教育高地若干政策》 | 常政发〔2023〕7号 |
101 | 《常山县农民宅基地资格权管理暂行办法》 | 常政发〔2023〕8号 |
102 | 常山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 常政办发〔2023〕11号 |
103 | 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决策) | 常政办发〔2023〕17号 |
104 | 常山县提升“助老三件事”服务能力的实施办法 | 常政办发〔2023〕47号 |
105 | 常山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 常政发〔2023〕26号 |
106 | 常山县企业应急专项资金委托运作管理办法(决策) | 常政办发〔2023〕61号 |
107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23〕59号 |
108 | 《常山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年版)》 | 常政办发〔2023〕58号 |
109 | 常山县“安全亲水”场所提升工程奖补办法 | 常政办发〔2023〕64号 |
110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23〕67号 |
111 |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养犬重点管理区域范围的公告》 | 常政发〔2023〕37号 |
112 | 常山县消防行政执法委托实施方案 | 常政办发〔2023〕74号 |
113 | 《常山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 常政办发〔2023〕80号 |
114 |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常山县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 | 常政发〔2023〕46号 |
115 | 常山县异地搬迁项目实施细则 | 常政办发〔2023〕82号 |
116 | 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 常政发〔2023〕47号 |
117 | 常山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 常政发〔2023〕48号 |
118 | 常山县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安置办法 | 常政发〔2024〕4号 |
119 | 常山县“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扩面实施方案 | 常政办发〔2024〕15号 |
120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24〕16号 |
121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常山县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24〕27号 |
122 | 常山县幸福庭院点亮和美乡村花草植物项目审批奖补和建设办法 | 常政办发〔2024〕29号 |
123 | 常山县“市域一体使用房票”实施办法(试行) | 常政办发〔2024〕37号 |
124 | 常山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 | 常政发〔2024〕24号 |
125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常山县国有建设用地行政划拨价款标准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24〕46号 |
126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24〕47号 |
127 | 常山县主城区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办法(试行) | 常政办发〔2024〕49号 |
128 |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烟花爆竹燃放区域及时间的通告 | 常政发〔2024〕26号 |
129 | 常山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4-2028年) | 常政发〔2024〕34号 |
130 | 浙江省常山县与江西省玉山县两地流动人口居住证“跨省互通互认”工作方案 | 常政发〔2024〕28号 |
131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修订<常山县促进电子商务产业高质 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24〕59号 |
132 |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常政发〔2024〕33号 |
133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外来产业工人市民化的若干意见 | 常政办发〔2024〕60号 |
附件2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8件)
序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常山县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 | 政府令第11号 |
2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05〕95号 |
3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 常政办发〔2005〕111号 |
4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用建设与管理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06〕12号 |
5 | 常山县优待老年人规定 | 常政发〔2006〕43号 |
6 |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山县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常政发〔2007〕48号 |
7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07〕16号 |
8 |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 | 常政发〔2008〕21号 |
9 | 关于印发常山县部分未参保县属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 常政发〔2011〕21号 |
10 | 关于印发常山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 常政发〔2012〕74号 |
11 | 关于建立巡查处置违法建筑快速反应机制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2〕50号 |
12 | 关于印发常山县企业类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申拨管理办法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2〕65号 |
13 | 关于印发常山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2〕142号 |
14 | 关于全面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 常政办〔2013〕108号 |
15 | 关于印发常山县规范化家庭农场申报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3〕226号 |
16 | 关于印发常山县精品家庭农场评定办法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3〕228号 |
17 | 关于印发常山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4〕19号 |
18 |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山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 常政发〔2014〕11号 |
19 | 关于印发《常山县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 常政发〔2016〕42号 |
20 | 关于推进生猪整规工作的若干政策 | 常政办发〔2016〕94号 |
21 | 关于印发《常山县金屋顶光伏富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6〕152号 |
22 |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非法抢栽抢种抢建等行为的通告 | 常政发〔2017〕42号 |
23 | 关于印发常山县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8〕151号 |
24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农民集聚工程操作办法》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9〕154号 |
25 |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常山县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 | 常政发〔2020〕30号 |
26 |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职能事项划转的通告 | 常政发〔2020〕44号 |
27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农民集聚工程操作办法的若干补充规定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21〕17号 |
28 | 关于印发常山县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21〕36号 |
29 |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辉埠镇等7个乡镇(街道)行使相关行政处罚事项的公告》 | 常政发〔2021〕43号 |
30 |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常山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清单(2021年)的通告》 | 常政发〔2022〕3号 |
31 |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常山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公告 | 常政发〔2022〕9号 |
32 | 常山县高质量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实施意见 | 常政办发〔2022〕33号 |
33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常山县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的通告 | 常政办发〔2022〕68号 |
34 | 常山县农民集聚券结算兑付规则 | 常政办发〔2023〕28号 |
35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常山县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23〕29号 |
36 | 常山县促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23〕68号 |
37 | 常山县宅基地资格权流转交易实施细则(试行) | 常政办发〔2023〕89号 |
38 | 常山县进一步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补充政策 | 常政办发〔2024〕43号 |
附件3
清理前已废止、自动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17件)
序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常山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3〕99号 |
2 | 常山县限制养犬暂行规定 | 常政办发〔2016〕144号 |
3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农民建房规划审批、管控暂行办法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7〕165号 |
4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引进人才保障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7〕182号 |
5 | 常山县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安置办法(试行) | 县政府令第2号 |
6 | 关于调整优化农民集聚工程相关政策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21〕48号 |
7 |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 常政办发〔2022〕19号 |
8 |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常山县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22〕51号 |
9 | 常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 | 常政办发〔2022〕55号 |
10 | 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 常政办发〔2022〕61号 |
11 | 常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奖励标准 | 常政办发〔2022〕59号 |
12 |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 常政发〔2022〕33号 |
13 | 《常山县深化农民宅基地资格权改革推行农民“集聚券”促进新型城镇化实施办法(试行)》 | 常政发〔2023〕9号 |
14 | 常山县人民政府印发常山县关于承接落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 | 常政发〔2023〕11号 |
15 | 《常山县关于调整辉埠镇等7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知》 | 常政发〔2023〕34号 |
16 | 常山县房屋征收市域一体使用房票安置实施细则(试行) | 常政办发〔2024〕38号 |
17 | 常山县农民集聚“市域一体使用房票”实施细则(试行) | 常政发〔2024〕18号 |
附件4
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3件)
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乡村振兴(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常政办发〔2023〕79号)
1.将第一部分中的“3.支持共富果园建设。对纳入“共富果园”创建名单的,采取“1+N”政策予以扶持,其中“1”为等级考评奖,对获评“金果园”“银果园”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N”为社会贡献奖、亩均投资奖、金融贴息奖。(1)社会贡献奖,在创建期内,经营主体劳务工资、利润再分配、生产奖励、捐赠资金等共富支出费用需达到100万元以上,予以一次性绩效激励,奖励标准按照总支出的10%计算,最高奖励标准不超过20万元/个。(2)亩均投资奖,在创建期内,亩均新增投资达到1万元以上,总投资不低于300万元的,予以一次性绩效激励,奖励标准按照总支出的5%计算,最高奖励标准不超过50万元/个。”删去。
2.将第三部分中的“9.深加工企业入园扶持。对在县工业园区内从事农业特色产业农产品深加工项目,且购置设备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200万元以上(含):租赁国有资产厂房的,给予每年每平方米40元补助,连续补助不超过3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50万元;自建厂房的,给予购置固定资产投资10%的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删去。
3.《关于印发<关于加快乡村振兴(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常农〔2024〕110号)中的对应内容同时删去。
二、《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奖励标准>的通知》(常政办发〔2024〕57号)
1.将第六部分第(四)点单元和楼栋完全签约奖励中的“单元和楼栋的划分在征收调查结果公示时一并公示,以房屋自然楼幢为区间进行划分”修改为“单元和楼栋的划分以房屋自然楼幢为区间进行划分”。
2.将第六部分中的“(五)购房补助。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自征收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24个月内,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购房,凭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新购不动产查询记录,以及缴纳契税的完税凭证,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按被征收房屋评估总额给予一定的购房补助。购房补助具体政策在各房屋征收项目补偿方案中予以明确。”修改为:“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自签约期截止日起12个月内,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凭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新购不动产查询记录,以及缴纳契税的完税凭证等材料,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给予购房补助。购房补助具体政策在各房屋征收项目补偿方案中予以明确”。
三、《关于印发常山县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办发〔2013〕128号)
该份文件清理结果为拟修改,修改完成时限为2026年12月31日前,逾期未作修改的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