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助常山县鑫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公示
关于补助常山县鑫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并调整部分历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5〕39号)文件,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现已下达。常山县鑫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2蒸吨/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项目符合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扶持政策,经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认定,拟给予11.25万元的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助,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5年9月1日至9月7日
二、公示期间举报电话及联系人
衢州市生态环境常山分局 胡勋,电话0570-5185128
公示期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接受反映环保专项资金申请、发放有关情况的来电。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