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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助常山县鑫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01 11:07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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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助常山县鑫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并调整部分历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5〕39号)文件,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现已下达。常山县鑫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2蒸吨/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项目符合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扶持政策,经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认定,拟给予11.25万元的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助,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59197

二、公示期间举报电话及联系人

衢州市生态环境常山分局   胡勋,电话0570-5185128

公示期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接受反映环保专项资金申请、发放有关情况的来电。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202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