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常山县低碳试点县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第七批)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22年低碳试点县奖励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低碳试点县建设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常山县低碳试点县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第七批)予以公示,公示期:8月5日-8月12日。
如有异议,请与县发改局徐郑瑶、县财政局彭利军联系。
联系电话:徐郑瑶 0570-5663819
彭利军 0570-5019337
附件:2022年常山县低碳试点县奖励资金分配表(第七批)
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常山县财政局
2025年8月5日
附件
2022年常山县低碳试点县奖励资金分配表(第七批)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 总投资 | 项目实施年限 | 建设内容 | 专项补助资金 | 实施单位 |
1 | 碳账户平台建设项目 | 18.1 | 2025-2026 | 完成项目碳账户平台应用开发上线,构建审查-验收-监测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监测体系。 | 18.1 | 常山县华数公司 |
合计 |
| 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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