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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常山县第九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13 11:24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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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进一步推进我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举办常山县第九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大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5  9 月 中下旬

地点:常山技工学校

、大赛工种(项目)

电工、车工(数控车工)、养老护理员、婴幼儿发展引导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无人机驾驶员(航拍无人机驾驶员)、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计算机网络设备装配调试员)、室内装饰设计师、互联网营销师(视频创推员)。

、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须是竞赛项目所涉行业人员(参赛对象不含职业院校教师、学生)且年满16周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常山县户籍(或居住证)的;

(二)在常山县参加社会保险(含单一险)不低于6个月的企业职工;

(三)在常山县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职业农民等群体。

、大赛内容

技术文件和命题以各工种高级工(三级)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部分技师(二级)的内容及相关新知识和新技能。

竞赛内容分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两部分,其中理论知识成绩占30%,实际操作成绩占70%,以综合成绩排定名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操作技能成绩分高者为先。各竞赛工种技术文件和选手比赛自备工具清单将在常山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cs.gov.cn/)上进行发布,具体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活动奖励

(一)本次大赛获奖总人数为参赛选手的50%,其中,设一等奖1,二等奖1,三等奖1,其余为优胜奖。

(二)对获得各工种(项目)一等奖的选手,给予5000元现金奖励;各工种(项目)二等奖的选手,给予3000元现金奖励;各工种(项目)三等奖的选手,给予1000元现金奖励。

(三)对获得各工种(项目)一、二、三等奖且理论和操作技能成绩均合格的选手,核发对应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等级技师(二级)证书,其中无人机驾驶员(航拍无人机驾驶员)核发高级工(三级)证书。对获得优胜奖且理论和操作技能成绩均合格的选手,核发对应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等级高级工(三级)证书。已有竞赛技术文件编制标准等级及以上的,不再重复认定。获奖选手已有同一职业高等级证书的不再发放低等级职业证书,已有同等级职业证书的不再重复发放。

报名情况

(一)各竞赛项目参赛选手不少于30,参赛人数不足的,延长报名时间或取消。

(二)请各代表队于831日前通知选手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链接:https://zynl.rlsbt.zj.gov.cn:443/002/client/table17Page3.jsp?column1=8a129081989444a10198a14209905ba6,报名时需在其他材料处上传符合参赛条件的佐证材料,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信息

各竞赛工种国标请自行到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职业标准系统)查询,查询网址http://www.osta.org.cn/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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