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常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项目事项目录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烈士纪念馆展陈大纲设计方案工作,确保展陈策划、大纲及展陈内容准确清晰、合理可行的有序推进,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经研究同意,现将《常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常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7月4日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科室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烈士纪念馆展陈大纲设计方案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优抚科 |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11月 (5-7月公众参与;8-10月合法性审查;11月集体讨论决定) |
备注:各单位在申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时,在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基础上,需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的,应当在履行程序要求中载明。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事项,应当载明公平竞争审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