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14/2025-8345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07-02 | |
发布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 有效性: |
02165835-014/2025-83450
主动公开
2025-07-02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发布时间: 2025- 07- 02 09: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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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已完成整改,现按要求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5年7月2日至7月8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来电如实反馈。联系电话:0570—5023393,联系地址:常山县文峰东路58号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常山县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7月2日
2023年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销号公示表
序号 | 披露问题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完成情况 |
1 | 常山县天马街道320国道南侧建筑垃圾堆场,非法占用一般农田和林地22亩,大量建筑垃圾露天堆放、堆体无覆盖、扬尘四起 | 完成建筑垃圾临时堆场的分类规范处置,做好占用农田、林地的复垦、复绿工作。建立完善建筑垃圾处置体系,确保建筑垃圾处置资源化、规范化。 | 1.2024年1月底前,完成围挡设置、防尘网覆盖、采样检测、堆体占地情况测绘等临时防护整改措施。 2.2024年8月底前,按照资源化、无害化要求,完成堆场建筑垃圾分类分拣和清理处置工作。2024年9月底前,完成堆场地块环境监测和复垦、复绿等修复工作。 3.建立完善建筑垃圾管理机制和处置体系,2024年5月底前制定印发实施常山县建筑垃圾管理办法。2025年7月底前,建成常山县建筑垃圾分拣中心。 | 1.2024年1月底前,堆场建筑垃圾开挖处置前,已对现场采取防尘网覆盖等临时措施,避免扬尘发生,对堆场及地下水采样检测,对堆体占地情况进行测绘。 2.2024年10月,已对堆场内堆放的建筑垃圾统一开挖、筛分后分类处置,垃圾处置完成后对地块污染情况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垃圾清理后场地符合相应地类的用地要求。2024年12月,已按该地块原始地类全部进行复绿复垦,恢复原本使用功能。 3.2024年4月底,已印发《常山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完善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等环节管理和监管机制。2025年1月,常山县建筑垃圾分拣中心项目已投建,6月底,建筑垃圾分拣中心生产线建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