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我县幸福食堂助餐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星级幸福食堂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常山县幸福食堂星级评定及运营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常民字〔2024〕68号),2025年7月经第三方机构评定,现将第五批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二星级幸福食堂1家:
招贤镇大溪沿村幸福食堂
一星级幸福食堂4家:
辉埠镇路里坑村幸福食堂
金川街道十五里村幸福食堂
招贤镇象湖村幸福食堂
招贤镇樊村村幸福食堂
公示时间自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向常山县民政局反映。
电话:0570-5013295(白天) 联系人:徐勇军
常山县民政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