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200262440/2025-8288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06-03 | |
发布单位: | 常山县农业农村局 | 有效性: |
1133082200262440/2025-82884
主动公开
2025-06-03
常山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5- 06- 03 10: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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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衢州市财政局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衢财农〔2025〕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户,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范围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对象是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承担耕地保护责任,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
(二)补贴范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承包面积挂钩。已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的,以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作为补贴发放的基础,核减不予补贴的面积。未确权或对确权有异议的,以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面积作为发放基础,核减不予补贴的面积。
(三)不予补贴的耕地范围。严格执行上级要求,遵守“六个不补”要求: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使用的耕地;发展种植水果业耕地(包括种植胡柚、柑橘、油茶、茶叶、葡萄、猕猴桃、桃、枇杷、蓝莓、毛竹等多年生作物及草皮、苗木);成片粮田用于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简易大棚设施蔬菜用地除外);被征(占)用进行农业建设等已改变土地用途的耕地;全年抛荒的耕地;耕地占补平衡中补充耕地的面积与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二、补贴申报、资金发放程序
(一)实行未发资金清算
对因补助人孤老死亡、账户冻结不收不付等原因导致补贴资金发放失败,且滞留银行2年及以上经过多次补发仍发放失败的补贴资金,并由各乡镇(街道)补贴工作人员确认无法发放后,可将该部分补贴资金统一收回财政专户汇入当年度补贴资金中,避免补贴资金长期结余。
(二)行政村全面核查、申报
各行政村应逐户开展田间现场核查,填写《常山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登记表》(附件1),登记农户耕地种植情况,经行政村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确认,3月31日前报属地乡镇(街道)。
(三)乡镇抽查、公示
各乡镇(街道)检查各村填报数据,组织人员开展数据审核和补贴面积抽查,抽查三分之一以上的行政村,每村10户以上,抽查资料做好存档。对拟补贴面积同时在行政村、乡镇(街道)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常山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单》(附件2)和《常山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附件3),由经手人、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于4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包括: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附件2电子版和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报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的申报材料不符合数据逻辑性或填报格式不规范的退回乡镇街道、行政村重新申报。
(四)县级部门汇总、核查,确定补贴标准
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耕地地力保护面积进行抽查复核,每乡镇(街道)随机抽取1-2个行政村进行抽查,无误后汇总全县拟补贴面积,并会同县财政局确定补贴标准。抽查发现面积有误,误差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虚报、瞒报等不符合政策要求情形的,由行政村整村重新核定申报,所在乡镇、街道同时对辖区内所有村检查审核,经县农业农村局核查确认无误后确定拟补贴面积。若重新核定申报面积的延误,造成全县补贴不能按时发放的,则对抽查有误村本年度补贴暂缓发放,核定确认的面积补贴计入下年一并发放,补贴标准按下年标准执行。
(五)计算补贴、公示
县农业农村局按补贴面积拟定到户补贴金额,由乡镇(街道)复核确认补贴清单。乡镇(街道)复核后填写《常山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汇总表》(附件4)于5月20日前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六)发放补贴
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确定的补贴资金汇总表进行书面复核,并会同县农业农村局联合行文。补贴资金通过乡镇公共服务平台,直接拨付农户个人账户。补贴发放时,若遇户主变更、身份证错误或与姓名不匹配等情况,相关乡镇(街道)要及时调查,反馈正确信息,确保补贴发放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强农惠农的重要内容,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乡镇(街道)、村要充分认识补贴政策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建立乡、村两级联络员体系,确保补贴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乡镇(街道)于2月28日前将联络员及各行政村联络员名单报县农业农村局。每月13日、28日报送核查工作进展,县农业农村局适时通报。
(二)履职尽责,严格核实。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补贴情况负总责,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组织实施,要结合各村土地确权面积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调查成果,切实把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基础数据审核关。各行政村要加强耕地使用情况核实,严把“六个不补”要求,建立补贴面积核查制度,对列入补贴的农户耕地承包面积、不予补贴的面积逐户造册登记,立档管理,切实做到享受补贴的农户不遗漏,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
(三)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各乡镇(街道)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工作监督管理,确保补贴面积准确,杜绝乱报、虚报、重报补贴面积行为,一经查实,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同时进行乡镇、行政村两级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要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检查机制,密切关注补贴申报、核查进展,并加强信息沟通,重大问题及时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联系人:县种植业发展中心 戴翔,13567065810。
常山县农业农村局 常山县财政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