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2025-8276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05-27 | |
发布单位: | 县监管办 | 有效性: |
02165835/2025-82766
主动公开
2025-05-27
县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5-05-27 11:50
信息来源: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次组织平台竞标选取供应商的项目为2025年8月至2027年7月聚羧酸系高效减水剂采购项目(具体采购量以实际销售量为准)。
2.本项目为聚羧酸系高效减水剂采购选取供应商。
3.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转账),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即2025年07月23日 15时00分前以投标企业的名义将保证金交至浙江常好供应链有限公司。
户名:浙江常好供应链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山县支行 3519 8565 6034。
注:(1)须在汇款单上注明“聚羧酸系高效减水剂投标保证金”。
(2)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统一退还(不计息),已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的100%。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供货及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行为,并查证属实的。
二、本项目在平台采用竞标方式确定供应商。
三、风险提示:
1.材料到场后,与现场管理人员同时清点、核对、过磅后方可卸货,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过磅磅数以双方过磅单磅数低的为准。(货物到场后需提供产品合格证等相关材料,如不能及时提供或后补,需要提前告知采购人。)
2.本次采购完成后,供应时间内原则上不再对中标价进行调整,盈亏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合同签订后供应商不得擅自停供,如遇供应商擅自停供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扣除供应商所缴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
4.本次材料采购原则上按每月度进行对账,对账周期定为上月26日至次月25日,每月26日为标准对账日,每次对账结束后,收到过磅单、对账单等资料后第四个月底前支付第一个月总货款的100%。若采购方遇到使用方付款延迟时,中标供应商要充分理解并同意相应延迟采购方支付货款时间。结算方式:现金、转账或承兑(若使用承兑支付则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贴现利息)。
5.本次采购的原材料,每批次材料到场需经使用方检测,检测数据应满足使用方相关技术标准,让步接收对当天进场总数量进行扣罚。有不符合要求的,供应方应立即整改,发生费用由供应方自负。
第一供应商停止采购期间及终止合同后由第二供应商负责供应,材料价格原则上按第一中标供应商价格计取,如存在特殊情况可协商定价,也可重新竞标采购,以此类推。
6.如因保供不到位或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工程停工停产的,第一次由供应商承担所有造成的损失,并扣除50%履约保证金;第二次由供应商承担所有造成的损失,终止合同、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
四、采购清单及最高单价限价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参数品牌 | 最高单价限价 (元/吨) |
1 | 聚羧酸系高效减水剂 | 1300元/吨 | |
注:本次报价包含货物运到采购人所需场所的运费(常山县域范围内)、材料费、装卸费、13%增值税及其它税费等一切费用。 |
1.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聚羧酸系高效减水剂采购,包含了产品的生产、运输及其售后服务等内容。需求量暂定2000吨,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供货为准。
2.质量要求:
聚羧酸减水剂合同质量要求
检测项目 | 质量要求 | 备注 |
净浆流动度 | ≥230mm | 每下降10mm,扣20元/吨,累计计算。 |
胶砂减水率 | ≥21.0% | 胶砂减水率、混凝土减水率按质量标准中所列,不得低于该品种下限,低于下限1个百分点,扣30元/吨,累计计算。 |
混凝土减水率 | ≥25.0% | |
28d胶砂抗压强度比 | ≥110% | 胶砂强度比、混凝土抗压强度比按质量标准中所列,不得低于该品种下限,低于下限1个百分点,扣30元/吨,累计计算。 |
28d混凝土抗压强度比 | ≥140% | |
2h坍落度损失 | ≤30mm | 2h坍落度损失每超出10mm,扣30元/吨,累计计算。 |
含固量 | ≥12% | 每下降0.1%,扣20元/吨,累计计算。 |
含气量 | ≤3.0% | / |
氯离子含量 | ≤0.1% | / |
其他要求 | 1.净浆流动度检验时用水87g,减水剂掺量为1.8%。 2.胶砂减水率和混凝土减水率测定时,减水剂掺量均为总胶材的1.8%。 3.混凝土试验中的材料为混凝土公司现用材料。 4.出现混凝土坍落度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大的现象,扣5000元/次。 5.减水剂在混凝土中实际掺量最高不得超过总胶凝材料的2.0%,实际供应中将每月统计混凝土中所使用的平均掺量,超过该品种最高掺量后每增加0.1%,当月结算总量单价扣减50元/吨。 6.其它未列事项应符合国家规范《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GB/T8077-202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JG/T223-2017等要求。 。 |
1.外加剂质量应符合下列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
《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GB/T8077-2023;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JG/T223-2017。
除上述标准外,还须满足甲方下属企业提出的特性需求。
2.技术指标如下:
胶砂减水率 | ≥21.0% | 净浆流动度(mm) | ≥230 | 2h坍落度损失 | ≤30mm |
混凝土减水率 | ≥25.0% | 7d混凝土抗压强度比 | ≥150% | 含气量 | ≤3.0% |
28d胶砂强度比 | ≥110% | 28d混凝土抗压强度比 | ≥140% | CL含量 | ≤0.1% |
含固量 | ≥12% |
注:1)供方提供PH值、总碱量、硫酸钠含量等检测数据,需方按GB8076-2008匀质性指标要求进行验收检验。
2)密度检验中D值取值范围,D>1.1时,应控制在D±0.03;D≤1.1时,应控制在D±0.02。
3)净浆流动度检验时用水87g,聚羧酸掺量为1.8%。
4)胶砂减水率和混凝土减水率测定时,外加剂掺量均为总胶材的1.8%。
5)混凝土试验中的材料为混凝土公司常规材料。
6)胶砂强度比样品为胶砂减水率试验后之样品(采有胶砂流动度为180±5mm,用水量215m的水泥)。
7)凝结时间满足施工要求,不对施工进度产生影响,配合需方的临时约定。
8)不得出现混凝土坍落扩展度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大的现象。
9)不应同时出现与两种以上(包括两种)水泥适应性不良。
10)适用于C15-C50使用要求。
3.售后服务:
(1)中标供应商需具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日常使用过程中,需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中标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6小时内派相关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完成相关调配等配套工作。如人员专业技能无法满足采购方要求的,采购方有权要求限期更换。如满足要求的技术人员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到位的,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退换后货物仍存在质量问题的,采购方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同时有权据此向中标供应商进一步追偿相关经济损失。
(3)中标供应商未能满足上述规定的售后服务响应时效的,采购方除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扣除违约金外,并有权委托备选单位应急供货,由此多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每月上门技术服务至少2次,少于2次,扣款1000元/次。
4.供货期:2年(2025年8月-2027年7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本次项目供货采用不定时不定量供货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批次交货,每批次供货须在接到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完成交货,未能及时满足供货要求而引起的采购人相关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中标供应商应承诺按采购人要求负责产品的运输、装卸,运达采购人指定的工程所在地,并不收任何费用。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4)采购人将根据实际需要,中标供应商须分批供货,请在报价中充分考虑分批发货可能增加的运费及相关费用,中标供应商应承诺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发货、运输、交货。
(5)中标供应商应保证产品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的要求,在此期间如发现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或由于中标供应商责任所造成的任何货物质量问题,采购人可于发现质量问题的5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中标供应商在收到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后必须在5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同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6)在产品质保期之内,中标供应商对由于产品设计、工艺、材料、制造等方面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或故障负责并承担相应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免费更换,不收取额外费用。因前述原因导致的再次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六、评标办法
1.本次竞标采用最低价中标,各投标人在采购人设定的参考单价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及市场行情自行填报,即最低价的供应商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如报价相同,则由采购人代表根据使用单位提供的2025年外加剂试验数据中的混凝土综合抗压强度数据排名确定最终中标候选人排名。
注:2025年已完成试配的供应商,试配结果未达到采购单位要求的则不符合本次采购供应商资格要求。
2.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注册报名后,按照采购人通知做试配,28天强度数据另行通知。试配结果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不得参与竞标)。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竞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竞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
4.中标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订单开始供货,如未按要求进行货物供应的,视同放弃本次成交业务,签订的供货合同无效,没收所缴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来实施本次业务,以此类推。
七、履约保证金:4万元(现金或转账均可)。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的100%,未按期缴纳的将扣除竞标保证金,并做废标处理,签订的供货合同无效。合同履约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履约保证金100%(不计息)。
八、中标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后接到订单后开始货物提供,如未按要求进行货物供应的,视同放弃本次成交业务,签订的供货合同无效,没收所缴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由第二中标候选供应来实施本次业务,以此类推。
九、供应商参与流程:
1、供应商报名及平台注册
①供应商报名: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1*******8,截止时间:2025年0 6月 03 日 15 时。
②登入浙江常好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平台按要求进行注册
注: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自有原材料加工厂;
②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2、供应商投标
完成注册的供应商在收到平台发布的采购公告后,可进行投标。(登入浙江常好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平台,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附件1、附件2、附件3),截止时间:2025年 07 月23日15 时 00 分。
注:浙江常好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平台网址:http://36.140.119.109:1280/login/gysLogin.jsp
十、公告发布媒体:
借平台发布:常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jcs.gov.cn/col/col1229635772/index.html)“其他交易”栏、常好供应链公众号。
十一、开标时间:2025年 07月23 日15时00分。
十二、若本次竞标中存在任何疑问或未提及事项,最终解释权归浙江常好供应链有限公司所有。
十三、本次代理费2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代理机构。
委托单位:浙江常好供应链有限公司
地 址: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红旗街19号
联 系 人:陈帅
电 话:0570-5170018
采购代理机构: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南路787幢F-3338号
联 系 人: 孔女士
电 话: 0570-502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