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20 22:15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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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科创飞地”的运营和管理,加快构建常山县域外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常山县科技局、常山县财政局起草《拱墅-常山“科创飞地”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2025年5月20日--2025年6月20日(30天)。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常山县科技局。联系人:高凡,联系电话:0570-5896050,联系地址:常山县天马街道白马路168号常山县科技局。
附件:1.文件起草说明
2.《拱墅-常山“科创飞地”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常山县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20日
附件1:
《拱墅-常山“科创飞地”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规范“科创飞地”的运营和管理,加快构建常山县域外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常山县科技局联合常山县财政局起草《拱墅-常山“科创飞地”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就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推进拱墅、常山两地之间的山海协作工作,充分发挥拱墅区高端人才集聚、产业集群发展、高端智能制造等优势,搭建政府、企业共同运营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助推科技创新资源整合,拱墅、常山两地政府在拱墅运河万科中心建设拱墅-常山“科创飞地”,形成“孵化在拱墅、转化在常山”的创新生态。规范“科创飞地”的运营和管理,加快构建常山县域外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常山县科技局、常山县财政局联合草拟形成《办法》。
二、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山海协作“飞地”高质量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5号)提出,多点布局“科创飞地”,支持山区26县到沿海经济发达市县布局建设“科创飞地”,鼓励飞入地与其开展联合建设。拱墅-常山“科创飞地”建设方案及购置杭州飞地物业相关事项已于2024年3月18日、4月1日分别提请县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第79次会议审议通过。县国投公司、县财政局分别能够为拱墅-常山“科创飞地”提供支持保障、奖励机制,《办法》具有可行性。
三、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拱墅-常山“科创飞地”属于常山县新运营内容,无相关管理办法等文件。一是无入驻条件标准、入驻管理等内容,要规范运营拱墅-常山“科创飞地”运营;二是无政策支持的范围和条款,要鼓励企业入驻;三是无经费管理、入驻退出等机制文件,要强化后续资金和企业的管理。
四、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明确入驻条件。主要分为市场招引类主体、人才招引类主体、常山飞出型主体等三类,明确各类符合入驻条件的主体范围。二是明确政策支持。房租实行“市场化支付,先交后补”制度,依据入驻每年度考核结果兑现租金补助。“南孔精英”项目按照“南孔精英”相应政策执行。三是明确入驻管理。包括入驻申请、签约入驻、考核管理等相关流程。四是明确经费管理。租金收入由县国投公司收取,国投公司保障物业服务所需资金。扶持政策奖补资金(包括租金补助)、第三方的托管服务费由财政局保障。五是明确退出机制。包括申请退出程序、责成退出程序出现的相关情形。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2: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加强与杭州市拱墅区山海协作纵深发展,规范拱墅-常山“科创飞地”(以下简称“科创飞地”)的运营和管理,加快构建常山县域外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支撑产业创新发展,结合常山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功能定位
“科创飞地”位于杭州市拱墅区运河万科中心C1幢,是集科技研发试验、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型企业孵化、科技合作交流、科技人才引进、科创资本对接于一体的常山县域外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重点引进3+X主导产业的企业、团队、项目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平台机构,以及相关的配套服务企业。同时,“科创飞地”为本地重点企业在杭州搭建科研服务平台提供必要便利。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科创飞地”采取“政府主导、部门管理、国企建设、专业运营”的模式进行建设、管理和运营。县科技局牵头,县委人才办、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统计局、县招商中心、县国资中心、县国投公司等7个单位参与管理。“科创飞地”聘请第三方托管单位进行管理运营,向“科创飞地”派驻人员服务,协助“科创飞地”的日常运营管理。县国投公司负责物业服务工作。
第四章 入驻条件
一、市场招引类主体
(一)新招引的企业、团队入驻“科创飞地”的,原则上应符合常山县3+X主导产业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有或已申请自主知识产权。
2.市场前景好,有望形成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能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项目。
3.自愿在常山县注册公司。
(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商协会、行业学会等科研机构或产业平台入驻“科创飞地”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研发任务的实力,有稳定的科研人才队伍。
2.与常山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研发成果在常山转化和产业化。
3.直接承诺约束性招商或人才落地任务指标并接受考核。
二、人才招引类主体
对衢州市认定的“南孔精英”项目或常山县“先投后股”项目且落地常山的开辟“直评直通”绿色通道,享受直接入驻“科创飞地”的权利。
三、常山飞出型主体
常山本地企业入驻“科创飞地”的,原则上应符合常山县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要求,企业上年度经营状况良好,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企业为制造业领域相关的高新技术企业,并确有在“科创飞地”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线升级等业务的实质需求,上一年度纳税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
2.企业须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与投入保障,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500万元或研发占比不低于5.0%。
3.获得省级企业研发(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等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企业。
第五章 政策支持
入驻“科创飞地”的主体,房租实行“市场化支付,先交后补”制度,依据入驻每年度考核结果兑现租金补助。租金收费标准按照评估价确认。
1.市场招引类、人才招引类主体考核优秀的,按照实缴租金100%比例给予补助;考核合格的,按照实缴租金60%比例给予补助。
2.常山飞出型主体考核优秀的,按照实缴租金60%比例给予补助;考核合格的,按照实缴租金30%比例给予补助。
3.“南孔精英”项目按照“南孔精英”相应政策执行。
第六章 入驻及管理
(一)入驻申请。拟入驻的主体提出入驻申请,填写《拱墅-常山“科创飞地”(杭州)入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所需资料,报第三方托管单位初步审核,通过后交给县科技局审核。
(二)签约入驻。通过审核的项目下发入驻通知单并与入驻主体签订入驻协议书,履行入驻前置条件后,县国投公司或其子公司与入驻主体签订出租协议,10个工作日内办理入驻手续。
(三)考核管理。对入驻主体运营情况实行“一年一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由第三方托管单位具体负责通知入驻主体考核,收集考核资料并完成初审,县科技局根据初审结果开展联审,并出具考核意见。
(四)其他。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项目按协议直接入 驻、按协议考核评价。
第七章 经费管理
“科创飞地”按现状交付出租,租金收入由县国投公司收取,国投公司保障“科创飞地”的物业服务所需资金。扶持政策奖补资金(包括租金补助)、第三方的托管服务费由财政局保障,科技局按照规定进行兑现。物业、水、电、气、网络、车位及管理费等按实际产生的费用由入驻主体自行承担,按时缴纳。
第八章 退出机制
一、申请退出程序
(一)入驻主体应当结清相关费用后,向第三方托管单位提出退出申请。
(二)获批退出的项目,入驻主体应当在15天内完成设备、人员、现场等清理工作。第三方托管单位进行现场验收后,履行交接手续。
二、责成退出程序
入驻主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第三方托管单位提出并报县科技局同意后,由第三方托管单位通知入驻主体,办理相关退出手续。
(一)欠缴、少缴租金及其他费用1个月以上仍未支付欠款的;
(二)承租区域交付之日起3个月内未按期运营的;
(三)停止运营时间达半年以上的;
(四)考核不合格的;
(五)私自转让、出租,限期未整改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十章 附则
(一)“科创飞地”入驻企业考核细则根据本办法另行制定。
(二)本办法自2025年xx月xx日起施行。
附件:
1.拱墅-常山“科创飞地”(杭州)入驻申请表(市场招引类)
2.拱墅-常山“科创飞地”(杭州)入驻申请表(人才招引类)
3.拱墅-常山“科创飞地”(杭州)入驻申请表(常山飞出类)
4.拱墅-常山“科创飞地”(杭州)年度考核评价标准(常山飞出类)
5.拱墅-常山“科创飞地”(杭州)年度考核评价标准(市场和招引类)
附件1:
拱墅-常山“科创飞地”(杭州)入驻申请表
(市场招引类)
申请入驻主体 | (筹)/(盖章)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拟入驻人数 | 拟投入经费 | ||
研究生以上人数 | 拟申请面积 | ㎡ | |
“产业”领域 | |||
核心团队成员 | |||
项目基本情况(800 字以内) | 基本情况、人员简介、研究方向、主营业务、荣誉资质、战略规划、投融资情况、知识产权情况、与常山县开展合作的情况等 可另附页: 1.相关证明材料; 2.诚信承诺书。 |
预期目标(指标化、可量化) | 1 .2.3. |
第三方托管单位意见 | □拟批准入驻□拟不批准入驻 建议入驻面积:㎡。平面(机械)车位:号。 (签字盖章)年月日 |
(申请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
附件2:
拱墅-常山“科创飞地”(杭州)入驻申请表
(人才招引类)
申请入驻主体 | (筹)/(盖章)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拟引进人才结构 | 拟投入经费 | ||
专业领域分布 | 拟申请面积 | ㎡ | |
主营业务领域 | |||
核心团队成员 | |||
人才战略规划 | 培养计划、合作机构、政策支持需求 | ||
获评人才计划 | |||
项目基本情况 (800 字以内) | 基本情况、人员简介、研究方向、主营业务、荣誉资质、战略规划、投融资情况、知识产权情况、与常山县开展合作的情况等 可另附页: 1 .相关证明材料; 2 .诚信承诺书。 |
预期目标 (指标化、可量化) | 1 . 2 . 3 . |
责任部门 审核意见 | □衢州市认定的“南孔精英”项目(人才办审核) □常山县“先投后股”项目且落地常山的(科技局审核)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第三方托管单位意见 | □拟批准入驻 □拟不批准入驻 建议入驻面积:㎡,平面(机械)车位:号。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申请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
附件3:
拱墅-常山“科创飞地”(杭州)入驻申请表
(常山飞出类)
申请入驻主体 | (盖章) |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
人员总数 | 人 | 上年度纳税总额 | 万元 | |||||
研发人员总数 | 人 | 上年度营业收入 | 万元 | |||||
行业分类代码 | 上年度研发投入 | 万元 | ||||||
拟入驻项目名称 | ||||||||
“产业”领域 | ||||||||
(拟)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拟入驻人数 | 人 | 拟投入经费 | 万元 | 拟申请面积 | ㎡ | |||
基本情况介绍 (800 字以内) | 情况介绍(如基本情况、主营业务、荣誉资质、战略规划、投融资情况、本地综合贡献情况等) 可另附页: 1 .入驻计划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2 .相关证明材料; 3 .诚信承诺书。 |
(申请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
附件4:
拱墅-常山“科创飞地”(杭州)年度考核
评价标准
(常山飞出类)
预期目标 (指标化、 可量化) | 1. 2. 3. |
责任部门 审核意见 | □申请企业为制造业领域相关的高新技术企业,并确有在“科创飞地”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线升级等业务的实质需求,上一年度纳税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经信审核) □企业须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与投入保障,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500万元或研发占比不低于5.0%(科技局审核) □获得省级企业研发(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等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企业(科技局审核)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第三方托管单位 意见 | □拟批准入驻 □拟不批准入驻 建议入驻面积:㎡。平面(机械)车位:号。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类别 | 内容 | 权重 | 评价标准 |
杭州公司日常运营 (20分) | 制度完善 | 3 | 合规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得3分;若有经营异 常,视情况扣分。 |
遵纪守规 | 3 | 遵守法律法规、飞地管理办法情况及《房屋租赁合同》,全年无违规违纪,得3分;若有违规违纪,视情况扣分。 | |
参与配合 | 5 | 配合运营机构或服务中心开展工作情况。积极参与运营公司组织的双创、推荐会、沙龙等方面活动,得5分;按要求及时报送材料,数据和内容真实,得3分;视配合情况扣分。 | |
费用缴纳 | 4 | 按时缴纳房租、水电、物业等各类费用,得4分;若有拖欠,视情况扣分。 | |
安全生产 | 5 | 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配备消防设备,达到消防要求。全年无事故,得5分;一旦发生事故,得0分。 | |
母分公司经营能力 (30分) | 本地贡献 | 20 | 1.税收在常山缴纳的入驻企业得分3分,税收达500万元企业得分5分,税收达1000万元企业得分10分。 2.税收1000万元以上每增加地方税收100万元,得1分,最高10分。 |
经营能力 | 10 | 年度营收或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达到3%,得5分;年度营收或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达到5%或年度营收 超过10亿元,得10分。 | |
杭州公司人才引进 (15分) | 人员配备 | 10 | 实际办公员工达到3人得2分,本科及以上人员占比60%以上得3分;每增加3名员工加1分,最高加10分(以社保缴纳情况或工资发放为核定标准)。 |
高端人才引进 | 5 | 实际办公的硕士或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人才1名加1分,最高加5分;博士以上人才1名加5分。(以社保缴纳 情况为核定标准) | |
母分公司研发情况 (25分) | 研发投入 | 20 | 年度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3%或者年度研发投入500万以上得基础分5分,未达到的不得分。年度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同比每提升3个百分点或年度研发投入同比每提升50万元得1分。 |
知识产权 | 5 | 当年新增1项发明专利加5分,新增1项其他专利、软著或商标加3分。 | |
类别 | 内容 | 权重 | 评价标准 |
科技成果转化情况 (10分) | 技术合作 | 10 | 与高校、研究院达成技术开发、服务、咨询、转让协议,每签订1份得5分,签订金额每5万元加1分,最高得10分。 |
加分项(40分) | 人才 | 30 | 1.成功入围南孔精英创业项目评选的加10分;完成落地的再加10分; 2.成功获评省级“引才计划”、“万人计划”或相当层次高端人才1名加5分,全职落地的再加5分; 3.成功引育国家“引才计划”、“万人计划”或相当层次高端人才1名加10分;全职落地的再加10分。 |
科技 | 20 | 1.相关研发项目获得市级、省级科技项目立项的,分别得10分、20分; 2.相关研发项目获省级、国家级科技奖项的加10分、20分。 | |
企业资质 | 40 | 1.企业新获评市级研发(技术)中心、市级博士创新站等市级科研平台的加5分; 2.企业新获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者、省级博士创新站等省级科研平台的加10分; 3.企业新获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等重点省级科研平台的加20分; 4.企业新获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研发(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平台的加40分。 5.其他奖励酌情给分。 | |
注:加分项最高加40分。 | |||
一票否决 | 杭州公司若发生重大违法行为,或发生重大事故的,当年考评为不合格 | ||
一票确优 | 母分公司(不包括子公司)若达到以下条件之一,且未发生重大事故,当年考评一票优秀: 1.研发投入占比达到3.5%以上,且较上年增长10%以上; 2.引进博士人员(全职)数量达2人以上的; 3.亩产税收达到50万以上的,税收总额达到4000万以上的; 4.研发项目获国家级科技项目立项的或受国家级奖项的; 5.企业在主板、科创板、北交所或创业板成功上市的。 |
得分标准:
1.考核计分方式:按评审标准打分,总分值为100分。
2.考核得分在85分及以上者为优秀;考核得分在60分-84分者为合格;考核得分在59分及以下者为不合格。
3.考核得分在60分及以上企业可以入驻或继续租赁,60分以下企业予以清退处理。
附件5:
拱墅-常山“科创飞地”(杭州)年度考核
评价标准
(市场和人才招引类)
类别 | 内容 | 权重 | 评价标准 |
企业经营能力(25分) | 本地贡献 | 15 | 入驻机构本年度税收与上年度持平的得基础分5分,每新增地方税收10万元,得1分,最高10分; 上年度无税收数据的初创企业得基础分5分,每新增地方税收10万元,得1分,最高10分。 |
经营能力 | 10 | 有稳定团队入驻飞地。实际入场办公人数达到约定人数的80%,得10分;每少1人,扣1分。 | |
日常运营(25分) | 参与配合 | 5 | 配合机构或驻点办开展工作情况。积极参与运营公司组织的双创等方面活动,按要求报送材料,数据和内容真实,得5分;视配合情况扣分。 |
费用缴纳 | 5 | 按时缴纳房租、水电、物业等各类费用,得5分;若有拖欠,视情况扣分。 | |
制度完善 | 5 | 合规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得5分;若有经营异常,视情况扣分。 | |
遵纪守规 | 5 | 遵守法律法规、飞地管理办法情况及《房屋租赁合同》。全年无违规违纪,得5分;若有违规违纪,视情况扣分。 | |
安全生产 | 5 | 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配备消防设备,达到消防要求。全年无事故,得5分;一旦发生事故,得0分。 | |
人才引进(15分) | 专职引进 | 15 | 常山公司本科及以上人员占比60%以上得5分,每增加5名加1分,最高10分(以社保缴纳情况为核定标准);引进硕士及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人才3名以上加3分,每增加1名加1分,最高加5分。(包括双注册企业) |
研发情况(15分) | 研发投入 | 15 | 研发投入金额及增长情况: 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入驻企业年研发投入50万及以上,或增幅5%及以上得15分;面积50平方米100平方米的入驻企业年研发投入100万及以上,或增幅5%及以上得15分;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入驻企业年研发投入150万及以上,或增幅5%及以上得15分。(研发投入需在常山公司) |
科技成果转化情况(20分) | 科技成果转化 | 10 | 当年科技研发成果在常山转化并生产得10分。 |
技术合作 | 10 | 1.与高校、研究院达成技术开发、服务、咨询、转让协议,每5万元计1分,最高10分。 2.服务常山当地企业,解决企业管理、经营、技术等需求,每5万元计2分,最高10分。 | |
加分项 (40分) | 人才 | 1.成功入围南孔精英创业项目评选的加10分;完成落地的再加10分; 2.成功获评省级“引才计划”、“万人计划”或相当层次高端人才1名加5分,全职落地的再加5分; 3.成功引育国家“引才计划”、“万人计划”或相当层次高端人才1名加10分;全职落地的再加10分。 | |
科技 | 1.当年新增1项发明专利3分,新增1项其他专利、软著或商标加1分; 2.相关研发项目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科技项目立项,分别的5分、10分、20分。 3.相关研发项目获省级、国家级科技奖项的,分别加8分、10分。 | ||
融资能力 | 1.考核年度内每获得风投资金200万元加1分,最高加10分; 2.企业主板或科创板成功上市加20分 | ||
企业资质 | 企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加3分; | ||
注:加分项最高加40分。 | |||
一票否决 | 若企业发生重大违法行为,或不配合消防预防或发生重大事故的,当年考评一票否决 |
备注:入驻企业为在常山县注册企业。
建议:
1.入驻企业考核评价达到60分为合格,达到85分为优秀。
2.考核评价算分逻辑:企业经营能力+日常运营的50分,为入驻企业基础分,即入驻企业正常经营基本可达到50分水平。在此基础上,鼓励入驻企业引进人才、投入研发等,有望达到60分(合格)以上。
3.增加一票否决制度:如企业发生重大违法行为或不配合消防预防或发生重大事故的,当年考评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