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200262440/2025-8255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05-14 | |
发布单位: | 常山县农业农村局 | 有效性: |
1133082200262440/2025-82558
主动公开
2025-05-14
常山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5- 05- 14 14: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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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82号)等文件精神,为用好稳产保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等补助资金,持续推广应用农药控量技术,助力粮油稳产丰收与农业绿色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守牢“重大病虫不暴发成灾和重大植物疫情不恶性蔓延”底线,融合推进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集成应用农药控量技术,保障粮油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绿色防控基地创建和植保服务组织培育为抓手,重点推广农业防治、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科学用药等技术措施和无人机等高效植保机械;创建3个绿色防控基地,遴选推荐2个省级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基地,建设1个统防统治整建制乡镇,以点带面融合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6.25万亩,绿色防控覆盖率60%以上,实现农药控量增效。
三、实施内容
(一)绿色防控基地补助。根据田块位置、展示效果等择优创建3个绿色防控基地,集成应用绿色防控技术及产品,做好农药控量技术展示与植保贡献率评价。
1.补助对象。县域范围内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基地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300亩,且按要求落实相应措施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主体。
2.补助标准。采取“先实施后补助”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主体补助5万元/个。绿色防控基地被选为市级以上培训、会议考察现场或取得市级以上荣誉的,在享受以上补助的基础上,给予1万元(市级)、2万元(省级)奖励。根据“因缺补缺”原则合理确定实施内容,其中二化螟诱捕器、蜜源植物、香根草及相关试验必须按要求落实到位,否则酌情扣减直至取消补助。
3.实施要求。绿色防控基地集成应用农业防治、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科学用药等技术,每亩设置1套二化螟诱捕器,田间主干道、机耕路两侧等适宜区域种植硫华菊等蜜源植物和香根草等诱虫植物,探索应用食诱、迷向等技术;开展草害螟害双控试验和统防绿防融合试验。绿色防控基地设立统防统治区、病虫不防治区等,做好药前基数调查、药后防效调查,水稻收获期测定产量,评价植保贡献率。主体于5月2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经乡镇(街道)和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后备案实施;9月20日前提交验收材料,经验收合格后予以补助。
4.申报材料
(1)申报表(附件1)及实施方案;
(2)田块区域图:以天地图作为底图,用红线圈出实施田块,图片缩放倍数适宜,标注田块面积、村畈名称等信息;
(3)营业执照复印件。
5.验收材料
(1)验收表(附件2)及总结;
(2)病虫害防治记录表:详细记录包括种子处理、带药移栽、除草等在内的全生育期用药情况,涵盖防治日期、农药名称、亩用量、作业面积、农药登记证号等;
(3)试验数据:药前病虫基数、药后防效、水稻产量等;
(4)相关彩图:试验实施及技术应用图片。
(二)植保服务组织补助。培育壮大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优先支持服务组织应用无人机等高效植保机械及绿色防控产品,为农户提供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
1.补助对象。常山县域范围内经市场监管或民政部门登记,具备病虫害防治服务资质,规范开展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飞防服务5000亩以上、服务户数15户以上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植保服务组织。
2.补助标准。对按要求开展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飞防服务的主体,服务面积5000亩(含)以上、8000亩以下的补助5万元,8000亩(含)以上、10000亩以下的补助10万元,10000亩(含)以上的补助15万元;每季作物只计取1次面积,纳入补助范围的服务田块面积应当是常山县域范围内享受粮油规模种植补贴的水稻、油菜、玉米、小麦面积。服务组织新评为省级植保服务组织的,在享受以上补助的基础上,奖励3万元;经省级动态评估保留省级服务组织称号的,奖励1万元。服务组织要规范开展统防统治飞防服务并建立台账,确保作业安全与飞防质量,否则酌情扣减直至取消补助。
3.实施要求。服务组织应做到“五有”:有牌子,有一个服务组织标牌,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上的一致;有制度,有一套健全的人员配置、田间作业等管理制度;有人员,有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和田间作业人员;有设备,有一定数量的无人机等高效植保机械;有档案,有一套统防统治服务档案。服务组织于5月2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经乡镇(街道)和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后备案实施;9月20日前提交验收材料,经验收合格后予以补助。
4.申报材料
(1)申报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服务组织标牌及管理制度上墙图片;
(4)服务组织人员名单及机手资质证明;
(5)无人机飞控编码图片及数据推送成功界面图片等。
5.验收材料
(1)验收表(附件2):按服务田块所属乡镇(街道)分表填报;
(2)服务面积汇总表:记录服务对象、田块所在村畈、服务协议面积、飞防轨迹面积、飞防时间等,提供电子表格和加盖公章的纸质表格;
(3)统防统治服务协议:需经服务组织负责人与服务对象签字确认,并加盖服务组织公章;
(4)病虫害防治记录表:记录防治日期、农药名称、亩用量、作业面积、农药登记证号等;
(5)无人机飞防轨迹彩图:每处服务区域提供2张缩放倍数适宜的飞防轨迹图片,一张显示飞防面积,一张显示飞防轨迹;
(6)其他:所用农药合照图片(需清晰显示农药登记证号);服务组织负责人或飞手与服务对象手持协议合照图片。
(三)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补助。融合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优先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应用无人机等高效植保机械及绿色防控产品防控农作物病虫害。
1.补助对象。常山县域范围内接受植保服务组织统防统治飞防服务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
2.补助标准。对按要求接受统防统治飞防服务的主体,总飞防面积50亩(含)以上、200亩以下的补助0.2万元,200亩(含)以上、500亩以下的补助0.4万元,500亩(含)以上、1000亩以下的补助0.6万元,1000亩(含)以上的补助1万元;每季作物只计取1次面积,纳入补助范围的飞防田块面积应当是常山县域范围内享受粮油规模种植补贴的水稻、油菜、玉米、小麦面积。各主体按要求接受植保服务组织提供的统防统治飞防服务并规范建立台账,否则酌情扣减直至取消补助。
3.实施要求。乡镇(街道)做好补助政策宣传,发动辖区内粮油规模种植主体接受具备资质植保服务组织的统防统治飞防服务。主体接受植保服务组织统防统治飞防服务后,于9月20日前提交验收材料至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审核后填报补助面积核查汇总表(附件3),经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予以补助。
4.验收材料
(1)补助面积申请表(附件4);
(2)主体身份证复印件;
(3)统防统治服务协议:需经主体与服务组织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服务组织公章;
(4)病虫害防治记录表:记录防治日期、农药名称、亩用量、作业面积、农药登记证号等;
(5)无人机飞防轨迹彩图:统防统治田块提供2张缩放倍数适宜的飞防轨迹图片,一张显示飞防面积,一张显示飞防轨迹;
(6)其他:所用农药合照图片(需清晰显示农药登记证号);主体与服务组织飞手或负责人手持协议合照图片。
(四)整建制统防统治补助。支持植保服务组织以村为单位开展整建制服务,推进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整乡镇(街道)覆盖。植保服务组织无人机统防统治整村服务不少于2个村,服务户数不少于90户,服务面积不少于1500亩。植保服务组织可与每个服务农户签订整建制统防统治服务协议,也可与村委签订;与村委签订服务协议的,需提供服务农户面积清单。整建制开展无人机统防统治的植保服务组织,在享受以上植保服务组织补助的基础上,按服务行政村数增加补助2万元/村,申报材料、验收材料参照植保服务组织补助要求。
以上农药控量技术补助资金进行总量控制,应发数超过可用资金数时,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补助标准按相应比例调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项目技术组,以县种植业发展中心王玉猛为项目主持,林加财为技术主持,易建群、谭俊云、陈杰等为成员。各乡镇(街道)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做好项目申报、实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联系人:林加财,13665709512(659512)。
(二)加强宣传培训。做好农药控量政策及技术宣传培训,提升农户农药控量政策的认知度和技术应用的积极性。组织做好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展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药控量技术大面积推广应用。
(三)加强技术服务。做好病虫监测调查,及时发布《农作物病虫情报》,指导农户科学防控病虫害。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将病虫发生信息与防控技术推送到村、到户,特别是要加强对辖区内各项目主体的技术指导服务,确保病虫防控效果。
(四)加强项目管理。抓好对各项目主体的业务指导服务,确保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台账记录齐全规范。强化绩效管理,严格把关,及时跟踪项目进度,认真核查实施情况,杜绝虚报行为,确保补助政策落到实处。
附件:1.2025年农药控量(健康植保)技术补助申报表.docx
3.2025年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健康植保)补助面积核查汇总表.docx
常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