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何家乡“渔光互补”惠民项目(樊家村、何家村、江源村)社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公告
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单位委托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常山县何家乡“渔光互补”惠民项目(樊家村、何家村、江源村)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征求意见如下:
一、评估事项基本情况
常山县何家乡拟在樊家村、何家村、江源村“渔光互补”惠民项目,本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光伏发电组件的采购及钢结构安装,总发电量为1.7兆瓦,计划年产生光伏发电收益约80万元,完成养殖鱼桶安装66个,完成尾水处理池一个。
二、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常山县何家乡人民政府
三、社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来信地址: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南路859幢432-435号
联系人:严玲玲
联系电话:13511409667
邮箱:80846681@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次土地征收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其主要是为了征求公众宝贵想法和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地块征收是否影响公共利益,有何诉求;
(二)地块征收对当地社会是否会产生风险,如有,主要注意哪些方面;
(三)对地块征收实施的态度;
(四)对地块征收有何意见和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五)非社会风险方面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
五、公示说明
(一)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联系。
(二)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4月9日—4月16日)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常山县何家乡人民政府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