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14/2025-8217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04-18 | |
发布单位: |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 有效性: |
02165835-014/2025-82171
主动公开
2025-04-18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发布时间: 2025- 04- 18 14: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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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2024年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已完成整改,现按要求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5年4月18日至4月24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来电如实反馈。联系电话:0570-5023393,联系地址:常山县文峰东路58号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常山县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4月18日
2024年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销号公示表
序号 | 披露问题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完成情况 |
1 | 常山县光伏发电项目违规占用林地、水土保持方案未落实。
| 违法占用农用地(林地)复绿部分做好日常管护,按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 1.点上整改。2024年8月底前,原改变用途的7.16亩范围内,符合审批条件的林地完成补批,其余违规架设的光伏板拆除。 2.整改提升。2024年8月底前,督促项目业主制定构树补植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场区复绿、修建完善排水沟、沉砂池等水土保持工作,确保表土保护率和植被恢复率分别达到92%、98%。 3.强化管理。压实项目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机制,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力度。 | 1.2024年8月底前,原改变用途的7.16亩范围内,符合审批条件的林地已完成补批,其余违规架设的光伏板已拆除。 2.2024年8月底前,已督促项目业主制定构树补植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场区复绿、修建完善排水沟、沉砂池等水土保持工作,确保表土保护率和植被恢复率分别达到92%、98%。 3.压实项目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机制,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