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27 11:47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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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品牌标准化项目、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项目、绿色产品认证补助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常政办发〔2022〕19号)、《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山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常政办发〔2023〕48号)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度品牌标准化项目、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项目、绿色产品认证补助奖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品牌标准化项目
1.对首次获得“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认证(按认证标准计)的企业;
2.对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浙江制造”团体标准(“浙江制造”团体标准要求参与起草单位排名前3名)的企业;
3.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省政府质量奖(含创新奖)企业(组织)奖的企业。
(二)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项目
1.新入选国家、省级的知识产权运用、服务及保护的项目;
2.首次通过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认证或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评价证书的企业;
3.首次认定的国家、省和市级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称号;
4.获得专利、商标权质押贷款的企业;
5.列入省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立项的企业;
6.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不含司法认定)的企业;
(三)绿色产品认证
1.首次通过中国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
2.增加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符合品牌标准化项目的企业(机构)提供:
1.《常山县工业企业认定类财政奖励申请表》(附件1);
2.企业相关证照(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
3.认定材料(相关认定证书、批复文件、标准文本等)复印件。
(二)符合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项目的企业或个人提供:
1.新入选国家、省级的知识产权运用、服务及保护的项目以及列入省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立项的企业,填写《常山县工业企业认定类财政奖励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认定、批复文件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等有效证明复印件。
2.符合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认证或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证书的企业提供:《常山县工业企业认定类财政奖励申请表》;公布文件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等有效证明复印件。
3.符合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的提供:《常山县工业企业认定类财政奖励申请表》;相关认定文件、批复文件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等有效证明复印件。
4.符合专利、商标权质押贷款的企业提供:《常山县知识产权财政补助申请表》;专利、商标权质押合同及登记证明复印件;银行发放贷款凭证、结息凭证等复印件;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申请国(或地区)专利管理部门专利、商标证书复印件,复印件材料请携原件备查;企业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个人提供银行卡复印件。
5.符合中国驰名商标(不含司法认定)企业提供:《常山县工业企业认定类财政奖励申请表》;相关认定文件、批复文件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等有效证明复印件。
(三)获得中国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提供:《常山县绿色产品认证证书奖励申请表》;“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及认证产品信息附表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申报方式
(一)品牌标准化项目各申报主体根据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两份送到县市场监管局307室质量管理与标准化科,联系人:冯芳芳,联系电话:17858599496(529496),座机:5017615。电子版材料报送至QQ邮箱:1479933948@qq.com。
(二)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项目各申报主体根据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两份送到县市场监管局408室知识产权分局,联系人:樊昕慧、林特,联系电话:13506703152(683152),15857081162(551162);座机:5015455。其中申报新入选国家、省级的知识产权运用、服务及保护的项目以及列入省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符合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认证或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证书的企业、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中国驰名商标(不含司法认定)的申报表需报园区(乡镇)盖章确认。电子版材料请报送至QQ邮箱:547701635@qq.com。
(三)中国绿色产品认证申报主体根据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两份送到县市场监管局403室质量监督与计量评管科,联系人:胡润顺,联系电话:13857003625(583625),座机:5669629。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15372722679@163.com 。
四、其他说明
1.单家企业当年参与多项标准制修订的,就高享受一项奖励。
2.同一奖励项目,只能向一个部门申报。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享受同类政策的,按“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3.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25日。
附件1:《常山县工业企业认定类财政奖励申请表》
附件2:《常山县知识产权财政补助申请表》
附件3:《常山县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奖励申请表》
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7日
附件1
常山县工业企业认定类财政奖励申请表
企业名称 (盖章)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
申报类别 |
专精特新 □ 知识产权 □ 品牌标准化 □ 小微企业园 □ “两化”融合 □ 工业互联网平台 □ 技术创新 □ 工业设计 □ 科技主体培育 □ 绿色生产 □ 节能降耗 □ 军民融合 □ 其他 □ 备注 | ||
申报主要 内容及成效 | |||
符合政策 内容摘要 | |||
认定或验收文号及时间 | 申请奖励金额 | 万元 | |
申报单位承诺:特此声明,本单位在申请表中所填内容均属实,且未申请过同类奖励补助。若出现问题,本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 |||
乡镇(街道、园区)初审意见(盖章) |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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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常山县知识产权财政补助申请表
(盖章) | 法人代表 |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申请补助额 | 万元 | ||||
符合政策 内容摘要 | ||||||
质押情况 (申请质押贷款补助企业填报) | 专利(商标)名称及证书号 | 质押期限 | 贷款金额 | 贷款合同(或授信协议)号 | ||
专利授权情况 (申请授权专利补助企业填报)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专利号 | 授权公告日 | ||
申报单位承诺:特此声明,本单位在申请表中所填内容均属实,且未申请过同类奖励补助。若出现问题,本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 ||||||
主管部门意见 (盖 章)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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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常山县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奖励申请表
企业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申请补助额 | 万元 | ||||
获得绿色产品认证证书情况 | 证书编号 | 产品单元 | ||||
证书编号 | 产品单元 | |||||
证书编号 | 产品单元 | |||||
申请奖补依据(政策文件及文号) | ||||||
符合政策 内容摘要 | ||||||
申报单位承诺 | 特此声明,本单位在申请表中所填内容均属实,且未申请过同类奖励补助。若出现问题,本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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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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