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14/2018-8168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04-17
发布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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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165835-014/2018-8168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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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1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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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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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常山何家至辉埠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时间: 2025- 03- 18 15: 29

信息来源: 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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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常山何家至辉埠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常山何家至辉埠公路工程

建设单位:常山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常山县境内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起点位于何家乡红旗村南,接现有县道钳何线(远期规划205国道改线段),经湖石头村后跨越常山港,下穿九景衢铁路,经辉埠镇、畈头村、前蓬村,终点接351国道(规划),路线长约12.8 km。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车速80km/h,路基宽25.5m。桥涵设计荷载标准为公路-I级,路面结构类型为沥青砼,其余技术指标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工程估算总投资约7.9亿元。

2、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沿线的基本农田、湿地、植被、动物和水土保持设施,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小区等生态敏感区。

工程涉及主要地表水体为常山港和菱湖溪,其中常山港(紫港—常山衢州分界断面)的水环境功能区为Ⅲ类多功能区,水功能为农业用水区;菱湖溪未划分功能区。

评价范围内共有大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16处,其中学校1处,幼儿园2处,其余13处为居民区。

3、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生态环境影响: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多为本地区常见植物种类,没有生态敏感种类,工程建设不会导致区域传统农业种植结构的改变;工程区域受影响的动物种类主要为常见种类,未发现国家和省级珍稀保护动物,工程建设不会对珍稀保护动物造成影响。

水环境影响: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建筑材料堆放、桥梁基础开挖、钻桩、混凝土浇注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施工机械冲洗产生的含油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营运期对水体产生影响主要来自雨水冲刷路面与桥面,形成地面径流污染水体;运输化学危险品或油料车辆在河流附近发生事故时可能对河流水质的污染。

环境空气影响: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来自车辆行驶扬尘、堆场扬尘、搅拌扬尘和沥青烟气,通过采取措施,可降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营运期各预测年份各敏感点的NO2和CO高峰浓度和日均浓度均小于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没有超标现象。

声环境:工程评价范围内分布着居民点等环境保护目标,公路昼间、夜间施工将对部分居民的正常生活、休息造成干扰,禁止夜间施工;营运期有部分居民点昼间、夜间超标,给居民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

水土流失影响:工程建设将扰动一定的原地貌,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

4、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控制临时占地范围,不得随意占用农田;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做好土地整治和生态恢复工作。

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对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管理,施工作业中的残、废油分别存放并回收,收集和处理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生活污水设置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营运期完善路面、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排水系统;制定和执行风险应急预案。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施工现场洒水抑尘,加强材料运输、临时堆放管理,灰土集中拌和,合理安排拌和点,沥青商购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严控施工时间,加强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围屏。营运期加强道路养护,保持良好路况,对营运中期噪声预测超标的敏感目标采取设置声屏障、安装隔声窗等措施降噪。

水土流失保护措施:划分水土流失防治区,针对各分区采取相应水土流失保护措施。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明显,工程建设和营运期间将会对工程沿线区域产生一定不利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切实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把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以及利益相关者。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和营运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设计、施工和营运期环境影响问题;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期限

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8年417日~428日)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8、环评审批单位、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单位:浙江省环保厅,电话0571-28869151/0571-28860393(传真)。

建设单位名称:常山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大桥路18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0-5019072

环评机构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向往街199号3号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1-87331040

9、环评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浙江省环保厅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常山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公开供查阅。

 

常山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