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14/2018-8178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06-15
发布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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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165835-014/2018-81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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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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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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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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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成龙制线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涤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时间: 2025- 03- 18 15: 29

信息来源: 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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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成龙制线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涤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常山县成龙制线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涤纶生产线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予以公示,欢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常山县成龙制线有限公司拟投资5800万元,拍卖位于常山工业园区原衢州一片情纸业有限公司厂区(9.6亩),购置高速并纱机、络筒机等设备,进行涤纶线的加工生产,年产涤纶线3000吨。常山县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服务领导小组于2018529日同意项目落地,并由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备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生活污水可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级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常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常山港(紫港常山衢州分界断面),常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A类标准。

项目车间配有冷风加湿机,通过向车间内输送湿度较高的空气,以降低车间内纤维粉尘的浓度,使工艺并线、捻线、络筒、松筒工序排放的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后外排;食堂油烟配备相应的油烟净化处理系统,油烟净化处理效率必须达到75%以上,确经处理后的油烟废气通过内壁式烟囱通至食堂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达到GB18483-2002中规定的排放标准(≤2.0mg/m3)

项目实施后,做好主要噪声设备隔声降噪治理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和综合回收、利用,向环境排放废弃物为零。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表1  污染物治理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

污染物

并线、捻线、络筒、松筒等

粉尘

配有冷风加湿机,通过向车间内输送湿度较高的空气,以降低车间内纤维粉尘的浓度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食堂

油烟

经收集后油烟净化处理后屋顶外排

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型标准

污染

生活污水

CODCr

NH3-N

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管,最终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GB18918-2002)一级标准A类标准排入常山港

一般固

涤纶纤维

废旧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生活垃圾

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填埋处置

危险固废

废机油

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1生产车间,进行关闭门窗生产,项目厂房东侧不得设置门窗,现状设有门窗也需封闭2合理布局,将各生产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西部,增加与东侧居民点的距离3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针对并线等高噪声设备设基础减震。4)在厂区东侧围墙处设置隔声围墙,保护东侧新都新村居民敏感点;(5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做到文明生产。6为减轻运输车辆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建议厂方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良好工况,运输车辆经过周围噪声敏感区时,应该限制车速,禁鸣喇叭,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

山县成龙制线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涤纶生产线项目选址常山工业园区项目用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选址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常山县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经治理后产生的三废均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控,符合浙江省的建设项目审批要求。公司只要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并切实落实对项目提出的清洁生产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安全生产加强环保管理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实施是可行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欢迎您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您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和我们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环保主管部门:常山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570-5015837

    建设单位名称:常山县成龙制线有限公司(罗成龙)

              联系电话:13867011668

项目环评单位:浙江和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陈工)

联系电话: 15700033755 

六、公告说明

1.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2.如需报告表简本,可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

七、公告时间

2018615日~2018629日。

公告发布单位:山县成龙制线有限公司

                                          2018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