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14/2018-8178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09-07
发布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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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165835-014/2018-81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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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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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18-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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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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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亚琪尔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羽绒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时间: 2025- 03- 18 15: 29

信息来源: 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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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亚琪尔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羽绒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常山亚琪尔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羽绒制品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予以公示,欢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常山亚琪尔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由自然人何国校独资组建,拟投资8400万元,落地常山工业园区,拍卖取得原常山博特丝化纤有限公司土地(占地面积14912.1平方米)及厂房,购置单厢高绒机、拼堆机、五厢机等相关配套设备,从事羽绒制品的加工生产,最终形成年产7000吨羽绒制品生产项目2018723日,常山县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了决策会议纪要,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

二、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环境空气主要保护目标

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水环境主要保护目标

项目最终纳污水体为常山港(紫港常山衢州分界断面,目标水质为类。

3、声环境主要保护目标

环境噪声保护目标为厂界外200m范围内区域,工业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周边居民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新都东大道边界线两侧15m范围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

本项目周边的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及分布情况见表1

1  主要保护目标及分布情况

类别

保护目标

方位

距离

规模

保护级别

大气环境

建设区域环境空气

/

/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龙头上

S

9m

43户,154

七里坳

NE

400m

54,约182

十里山

W

340m

320户,1080

浅水湾美墅

S

360m

330户,1100

水环境

南门溪(钳口(320国道)断面至三里滩断面)

S

510m

小河

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

常山港(紫港常山衢州分界断面)

NE

3.9km

中河

声环境

厂界外围200米范围

/

/

/

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新都东大道边界线两侧15m范围内

/

/

/

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

龙头上

S

9m

43户,154

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根据现场勘查,目前厂区排水已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处理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常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常山港(紫港常山衢州分界断面),常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A类标准。

项目营运期间,产品分毛、拼堆等工序会有粉尘产生,建设单位对这些工序配备了除尘设备除尘,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项目实施后,做好主要噪声设备隔声降噪治理,厂界噪声排放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北侧厂界噪声排放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周边居民点声环境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标准

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和综合回收、利用,向环境排放废弃物为零。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2  污染物治理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羽绒、羽毛粗分

粉尘

袋式除尘器处理后15米高空

排放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羽绒、羽毛细分

粉尘

袋式除尘器处理后15米高空

排放

拼堆

粉尘

袋式除尘器处理后15米高空

排放

分毛、拼堆无组织

粉尘

配有冷风加湿机,通过向车间内输送湿度较高的空气,以降低车间内纤维粉尘的浓度

食堂

油烟

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处理效率大于60

满足GB18483-2001小型规模要求

生活污水

CODCr

NH3-N

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管,最终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GB18918-2002)一级标准A类标准排入常山港

一般固废

废包装材料

废旧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羽毛、羽绒灰

饲料生产企业资源化回收利用

生活垃圾

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填埋处置

1)对生产车间,进行关闭门窗生产;

2)合理布局,将各生产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增加与厂界的距离,远离龙头上村居民点;

3)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针对高绒机等高噪声设备设基础减震;

4)在厂区南侧围墙处设置隔声围墙,保护南侧龙头上敏感点;

5)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做到文明生产;

6)为减轻运输车辆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建议厂方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良好工况,运输车辆经过周围噪声敏感区时,应该限制车速,禁鸣喇叭,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

常山亚琪尔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羽绒制品生产项目选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金川街道新都东大道192号,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后可达标排放。项目今后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欢迎您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您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和我们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环保主管部门:常山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570-5015837

建设单位名称:常山亚琪尔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王日明)

              联系电话:13567020222

项目环评单位:浙江和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陈建红)

联系电话:15700033755

、公告说明

1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2如需报告表简本,可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

、公告时间

201897日~2018920日。

 

 

 

公告发布单位:常山亚琪尔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201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