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14/2018-8179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8-11-29 | |
发布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 有效性: |
02165835-014/2018-81791
主动公开
2018-11-29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发布时间: 2025- 03- 18 15: 26
信息来源: 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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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至江山公路常山界牌岭至新桥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淳安至江山公路常山界牌岭至新桥段公路工程
建设单位:常山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常山县境内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起点在常山界牌岭村附近接淳安至江山公路枫树岭至界牌岭段改建工程的终点,起点桩号K0+000,在坞岩里村西侧设隧道向南沿山坡盘山而下,终点在新桥乡接上杭新景高速公路新桥连接线,终点桩号K6+352,路线全长6.352km。设计速度60km/h(困难路段40km/h),路基宽度:一般路段路基宽度为8.5m,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工程估算总投资约3.6亿元。
2、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沿线的基本农田、湿地、植被、动物和水土保持设施,不涉及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小区等生态敏感区。
工程涉及主要地表水体为东源溪,属于“钱塘40 芳村溪常山饮用水源区”中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目标水质为II类。
评价范围内共有大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9处,均为村庄。
本项目涉及北部水源涵养区(0822-II-1-1)、芙蓉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0822-I-5-2)2个环境功能区,本工程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非环境功能区划中负面清单禁止项目,符合《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常山县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生态环境影响: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多为本地区常见植物种类,没有生态敏感种类,工程建设不会导致区域传统农业种植结构的改变;工程区域受影响的动物种类主要为常见种类,未发现国家和省级珍稀保护动物,工程建设不会对珍稀保护动物造成影响。
水环境影响: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建筑材料堆放、桥梁基础开挖、钻桩、混凝土浇注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施工机械冲洗产生的含油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营运期对水体产生影响主要来自雨水冲刷路面与桥面,形成地面径流污染水体;运输化学危险品或油料车辆在河流附近发生事故时可能对河流水质的污染。
环境空气影响: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来自车辆行驶扬尘、堆场扬尘、搅拌扬尘和沥青烟气,通过采取措施,可降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营运期各预测年份各敏感点的NO2和CO高峰浓度和日均浓度均小于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没有超标现象。
声环境:工程评价范围内分布着居民点等环境保护目标,公路昼间、夜间施工将对部分居民的正常生活、休息造成干扰,禁止夜间施工;营运期有部分居民点昼间、夜间超标,给居民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
水土流失影响:工程建设将扰动一定的原地貌,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
4、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控制临时占地范围,不得随意占用农田;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做好土地整治和生态恢复工作。
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对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管理,施工作业中的残、废油分别存放并回收,收集和处理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生活污水设置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在芙蓉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内施工场地,施工废水须处理后回用,禁止外排。营运期完善路面、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排水系统,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范围内的跨河桥梁和伴河路段,设置事故应急池。制定和执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施工现场洒水抑尘,加强材料运输、临时堆放管理,灰土集中拌和,合理安排拌和点,沥青商购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严控施工时间,加强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围屏。营运期加强道路养护,保持良好路况,对营运中期噪声预测超标的敏感目标采取设置低噪声路面、安装隔声窗等措施降噪。
水土流失保护措施:划分水土流失防治区,针对各分区采取相应水土流失保护措施。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明显,工程建设和营运期间将会对工程沿线区域产生一定不利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切实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把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以及利益相关者。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和营运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①设计、施工和营运期环境影响问题;②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 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期限
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8年11月29日~12月12日)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8、环评审批单位、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常山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大桥路18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0-5019072
环评机构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向往街199号3号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1-87331040
环保审批部门:衢州市环境保护局
9、环评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环评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常山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公开供查阅。
常山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