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14/2019-7128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9-06-05 | |
发布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 有效性: |
02165835-014/2019-71280
主动公开
2019-06-05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发布时间: 2025- 03- 18 15: 26
信息来源: 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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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光新材料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平方米工业和特种粘胶新材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裕光新材料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平方米工业和特种粘胶新材料制品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予以公示,欢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裕光新材料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落地常山工业园区,拍卖位于常山金川街道枫松路1-5号的原常山县飞曼电器有限公司厂区土地(占地面积7005m2)及6幢厂房(总建筑面积5500 m2),购置涂布线、复卷机、分切机等相关配套设备,从事工业和特种粘胶新材料制品的加工生产,设计年生产量为300万平方米,最终形成年产300万平方米工业和特种粘胶新材料制品项目。常山县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8年10月23日对该项目进行了集体审议,原则同意项目落地;常山县发展与改革局以2019-330822-29-03-016675-000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
二、敏感点分布情况
本项目区域周边居民点与本项目厂区的方位距离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周边居民点分布情况
类别 | 保护目标名称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方位 | 与项目厂界距离/m | ||
X | Y | ||||||||
大气环境 | 韩家棚 | 643164.150503558 | 3196136.18157485 | 约50户,160人 | 人群健康 | 二类区 | NW | 432-534m | |
板山底 | 642866.253574093 | 3196192.34328022 | 约24户,85人 | NW | 580-801m | ||||
慈姑弄 | 642629.590266534 | 3196036.92543075 | 约18户,65人 | NW | 649-996m | ||||
宿村 | 642604.104588139 | 3195556.62490191 | 约70户,240人 | W | 650-1052m | ||||
蒋家村 | 642839.465028257 | 3194720.35663617 | 约178户,650人 | SW | 923-1283m | ||||
十里山村(现状) | 643485.047260991 | 3195240.58298934 | 约105户,513人 | S | 210-829m | ||||
十里山村(规划) | 643485.047260991 | 3195240.58298934 | 约180户,623人 | S | 32-829m | ||||
龙头上 | 644204.722406546 | 3195352.60095933 | 约43户,154人 | SE | 702~897m | ||||
七里坳 | 644318.785299806 | 3196022.41865035 | 约53户,189人 | NE | 788-1065m | ||||
浅水湾住宅区 | 644506.563708016 | 3195068.99452725 | 约121户,650人 | SE | 772-1530m | ||||
水环境 | 南门溪(钳口(320国道)断面至三里滩断面) | / | / | 工业用水区 | / | III类 | S | 750m | |
常山港(紫港—常山衢州分界断面) | / | / | 农业用水区 | / | III类 | E | 6335m | ||
区域地下水 | / | / | / | / | III类 | / | / | ||
声环境 | 场界周边 | 项目厂界200m范围内 | 3类 | / | / | ||||
十里山村(规划) | 643485.047260991 | 3195240.58298934 | 约45户,152人 | 人群健康 | 2类 | S | 32-200m | ||
注:X、Y取值为UTM坐标,为中心点位。 |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预测的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4.86%,小于10%,最大落地浓度为58.2911μg/m3,落地位置位于生产车间下风向41m处,故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排人工业区污水管网,由工业区污水管网统一送常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要求,最终排入常山港(紫港—常山衢州分界断面)。由于项目水质简单,水量小,经预处理达标排放对纳污水体水质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外排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评价标准,周边居民点声环境质量仍然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故本项目的实施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理或处置,实际排放量为零,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5)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只要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管理,本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其环境风险程度属于可接受水平。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表2 污染物治理情况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气 污染物 | 涂胶 | 甲苯、醋酸乙酯、TVOC | 将两条生产线的涂胶废气一同收集后采用UV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进行净化处置,处置后15m排气筒外排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热熔、烘干 | 甲苯、醋酸乙酯、TVOC | 将两条生产线的烘干、热熔废气一同收集后采用催化燃烧法进行净化处置,处置后15m排气筒外排 | ||
食堂 | 油烟 | 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 | 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 | |
水污染 物 | 生活污水 | CODCr NH3-N | 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三级标准纳管。 | 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管,最终经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常山港 |
固 体 废 物 | 一般固废 | 产品边角料 | 废旧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废包装材料 | 废旧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 | |||
危险固废 | 废润滑油 | 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 ||
废活性炭 | 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 |||
生活垃圾 | 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填埋处置 | |||
噪 声 | (1)对生产车间,进行关闭门窗生产。 (2)合理布局,将各生产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增加与厂界的距离,环保风机布置在车间内,减少风机噪声外排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选用低噪声设备,针对涂布机、分切机等高噪声设备设基础减震,对风机等采用消隔声处理:①安装消声器,通过采用无纤维无泡沫塑料等疏松材料的抗性消声器和抗性微穿孔板复合消声器等,可以达到消声量20dB以上。②设置隔声室或通风隔声罩:控制电动机噪声,可采用建隔声室或通风消声隔声罩的方法,在厂房内,采用吸声处理降低机房内的混响声,隔声间为一砖厚的土建结构,采用双层玻璃隔声观察窗和密封隔声门。③包扎阻尼:降低排气管道噪声,采用管道包扎的方法或将管道埋在地下,减少噪声辐射。 (4)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做到文明生产。 (5)为减轻运输车辆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建议厂方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良好工况,运输车辆经过周围噪声敏感区时,应该限制车速,禁鸣喇叭,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6)必须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 |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
裕光新材料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平方米工业和特种粘胶新材料制品项目选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金川街道枫松路1-5号,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项目今后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欢迎您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您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和我们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环保主管部门: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5015837
建设单位名称:裕光新材料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童山华)
联系电话:13046628720
项目环评单位:浙江和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700033755
七、公告说明
1.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2.如需报告表简本,可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
八、公告时间
2019年6月5日~2019年6月19日。
公告发布单位:裕光新材料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