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14/2019-7128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9-09-03 | |
发布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 有效性: |
02165835-014/2019-71284
主动公开
2019-09-03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发布时间: 2025- 03- 18 15: 26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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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及《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浙环发【2018】10号),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浙江常山绿惠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常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予以公示,欢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常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常山县金川街道205国道和南门溪交叉口东北侧
(3)行业类别:D4620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4)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投资3400万元,整个污水处理厂总占地面积约50 亩。项目分两期,一期用地面积30亩,二期用地面积20亩。目前只实施一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提升泵站、值班管理用房、调节池/事故池、初沉池、污泥储池、综合加药间以及生物除臭系统。另包括①厂区内污水、污泥处理构筑物,以及配套的设备安装、供配电、自动控制、消防及通风等设施;②地下式污水处理设施、进出通道、给排水管道、供电以及地面层绿化等厂区配套设施;③厂区内与工艺配套的办公、检修、仓库等公用设施。
本项目不包含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不做评价。
项目工艺流程、排污流程: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见图1。
图1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格栅、污泥浓缩池和污泥处置等部位产生的恶臭。根据预测结果,采取除臭措施后,项目排放的NH3和H2S等恶臭废气最大落地浓度均可达环境质量要求,对周围环境以及敏感点影响不大。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污水处理产生的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三级标准后纳入常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后排入常山港。由水质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投产运营后达标排放,在正常排放下,对常山港水环境影响不大,由于本工程的建成营运,将原来部分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南门溪的污染物截至污水处理厂进行预处理后再经常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常山港下游江段,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将对常山港上游水质有改善作用。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机械设备、风机等运行噪声,其噪声源强在75~85dB之间,预计项目建成后厂界四周环境质量现状基本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污泥、废包装材料和职工生活垃圾等。各类固废经合理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项目严格按照“清污分流”原则实施,设置污水排水管雨水排水管网。项目服务范围内的废水经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由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三级标准后纳入常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后排入常山港。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水体影响较小,且有利于减少区域污水对附近河流的污染,对所在区域附近河流水质有一定的正效应。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恶臭,格栅、污泥浓缩池和污泥处置等产生恶臭的部位设置收集措施,收集后经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高空排放。
(3)固废
固废分类收集,厂区设固废暂存库,各类固废分类分区暂存。建立厂区统一的固废分类收集制度,污泥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与废弃包装材料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噪声
选择低噪声型号设备,对产噪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等布置在远离厂界一侧,并做好基础减振工作;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与维护;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的产生,则项目营运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常山县规划、常山县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建设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同时,工程总体布局合理,并具有明显的社会、环境综合效益。
因此,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范围、对象和期限
主要为评价范围5km×5km(拟建地为中心,主导风向为主轴)区域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9年9月3日~2019年9月17日。
六、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浙江常山绿惠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毛静雯/13706703295
地址:常山县恒升路19号 邮编:324200
环评单位: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570-3073909
地点:衢州市亭川东路88号 邮编:324000
环保审批部门: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电话:0570-5689737
环保管理部门: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常山绿惠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