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14/2021-7976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1-11
发布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有效性:
  • 信息索引号:

    02165835-014/2021-7976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2021-01-11

  • 发布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 有效性:

  • 统一编号:

浙江沃科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智能家居、10万吨绿色装配式钢结构件、100万平方米节能铝板幕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5- 03- 18 15: 26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浙江沃科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智能家居、10万吨绿色装配式钢结构件、100万平方米节能铝板幕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4]28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应进行公告,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为此,现将浙江沃科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智能家居、10万吨绿色装配式钢结构件、100万平方米节能铝板幕墙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浙江沃科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4316万元,在常山县衢州绿色产业聚集区常山片区内新增用地面积约59008m2,建设年产30万平方米智能家居、10万吨绿色装配式钢结构件、100万平方米节能铝板幕墙项目。新建6#生产车间(1F)、7#生产车间(2F)、8#车间(2F)及辅助用房,新增建筑总面积61146m2。同时,调整原建设规划,将一期综合办公楼增建至12层,新增6层建筑总面积5300m2,主要用于产品研发。2020723日,常山县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协调领导小组对此项目进行了决策(常开工投决策【202013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

废水:本项目废水为喷漆废水(水帘废水、喷淋废水)、废槽液(脱脂废槽液、钝化废槽液)、水洗废水、生活污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其余生产废水经相应预处理及污水站综合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对环境影响很小。

废气:本项目粉尘、漆雾、有机废气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少部分未捕集废气在厂区无组织排放,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很小。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固废经过相应处置后没有垃圾外排,处置措施可行。

噪声:本项目各噪声源在采取降噪措施后,对厂界及外环境的影响很小,各点均能达到厂界噪声标准。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水经相应预处理后排入厂内污水站(调节、絮凝沉淀、气浮、生化)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木工粉尘、抛丸粉尘、切割粉尘、焊接烟尘、金属打磨粉尘、脱脂废气、涂装废气、胶合废气、底漆打磨粉尘、喷塑粉尘、固化烘干废气

木加工工序配备中央除尘装置,抛丸工序配套脉冲脉冲袋式除尘器,切割、焊接、金属打磨配套移动净化装置,底漆打磨工序配套立式粉尘空间柜,喷塑工序配套旋风分离+过滤回收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

喷漆过程喷漆、烘干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经水帘+二级水喷淋+气水分离+干式过滤装置”除漆雾,与晾(风)干废气、流平废气、胶合废气、燃料燃烧废气一同经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噪声源强≤90dBA)。根据各类噪声源特点,采取措施为生产车间在厂区内合理布局,远离居民区,各类设施均设置于建设物内,并对部分高噪声设施采取合理有效隔声措施,控制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木工废料、金属废料、除尘器收集的烟(粉)尘、废焊料、抛丸废钢丸、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底漆打磨粉尘、废包装废漆桶、废乳胶桶、废油桶等)、废槽渣、漆渣、污泥、废过滤棉、废油(废矿物油、机油、废切削液、废活性炭。

其中木工废料、金属废料、除尘收集的粉(烟)尘、废包装材料、废焊料、废钢丸经集中收集后,可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收集,然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厂卫生填埋处理;底漆打磨粉尘、漆渣、污泥、破损的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油、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槽渣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浙江沃科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智能家居、10万吨绿色装配式钢结构件、100万平方米节能铝板幕墙项目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有关污染治理技术成熟,可达标排放,投入使用后周围环境能维持功能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全面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和建议,执行清污分流和达标排放的原则,认真贯彻“三同时”,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妥善安全处置,在保证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出发才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征求您对浙江沃科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智能家居、10万吨绿色装配式钢结构件、100万平方米节能铝板幕墙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求征范围内。

受征公众范围:项目附近的居民及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与本项目相关的行业专家及环保主管部门官员。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①项目范围内目前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②项目的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③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④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查阅简本、提出意见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与环评单位联系人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补充信息和提交意见,期限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便利的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2021111日-2021125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浙江沃科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常山县衢州绿色产业聚集区常山片区

项目联系人:宣经理

联系电话:15605711239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杭州臻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91B507

邮编:310000

联系人:马江鸿

联系电话:13958093345

3、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单位地址:衢州市常山县文峰东路58

联系电话:0570-5020550


附件1:环评公示-浙江沃克斯有限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智能家居、10万吨绿色装配式钢结构件、100万平方米节能铝板幕墙项目.pdf

 

浙江沃科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1  1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