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14/2021-7976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9-13
发布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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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165835-014/2021-7976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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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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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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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鹏辉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辆集装箱运输半挂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时间: 2025- 03- 18 15: 25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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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鹏辉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辆集装箱运输半挂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4]28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应进行公告,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为此,现将浙江鹏辉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辆集装箱运输半挂车建设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公司拟投资9000万元,购买位于常山县常山众卡物流园区D号地块新建生产厂房,购置焊接机、折弯机、等离子切割机、剪板机、抛丸机、喷漆房和自动生产线等设备,采用切割、焊接、抛丸、喷漆和组装等工艺,形成年产5000辆集装箱运输半挂车的生产能力。

20200727日常山县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了决策会议纪要,20201112日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对项目出具了项目备案信息表(项目代码2011-330822-04-01-155463)。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

废水:本项目废水生产废水(除漆雾废水、喷淋废水)、喷漆房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其余生产废水经相应预处理及污水站综合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对环境影响很小。

废气:本项目粉尘、漆雾、有机废气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少部分未捕集废气在厂区无组织排放,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很小。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固废经过相应处置后没有垃圾外排,处置措施可行。

噪声:本项目各噪声源在采取降噪措施后,对厂界及外环境的影响很小,各点均能达到厂界噪声标准。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水经相应预处理后排入厂内污水站(气浮、芬顿氧化、混凝沉淀)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抛丸粉尘、水性漆涂装废气、油性漆涂装废气

切割工序配备自带滤筒除尘器收集处理,抛丸工序配套脉冲袋式除尘器,焊接、配套移动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

水性漆涂装废气采用水喷淋+UV光催+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油性漆涂装废气采用水旋器+除湿装置+活性炭吸附(热空气脱附)+ 蓄热式催化燃烧(RCO)装置处理后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噪声源强≤90dBA)。根据各类噪声源特点,采取措施为生产车间在厂区内合理布局,远离居民区,各类设施均设置于建设物内,并对部分高噪声设施采取合理有效隔声措施,控制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集尘灰、金属边角料、废焊丝、废抛丸砂、一般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漆渣、废水性漆桶、废油漆桶、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RCO催化剂、废喷枪清洗剂、废机油、废油桶、废抹布。

其中集尘灰、金属边角料、废焊丝、废抛丸砂、一般废包装材料经集中收集后,可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收集,然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厂卫生填埋处理;漆渣、废水性漆桶、废油漆桶、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RCO催化剂、废喷枪清洗剂、废机油、废油桶、废抹布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浙江鹏辉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辆集装箱运输半挂车建设项目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有关污染治理技术成熟,可达标排放,投入使用后周围环境能维持功能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全面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和建议,执行清污分流和达标排放的原则,认真贯彻“三同时”,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妥善安全处置,在保证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出发才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征求您对浙江鹏辉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辆集装箱运输半挂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求征范围内。

受征公众范围:项目附近的居民及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与本项目相关的行业专家及环保主管部门官员。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①项目范围内目前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②项目的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③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④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查阅简本、提出意见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与环评单位联系人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补充信息和提交意见,期限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便利的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2021 9 13 日-2021 9  28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浙江鹏辉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常山县衢州绿色产业聚集区常山片区

项目联系人:孙总

联系电话:1527942999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翠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荷五路绿茵名都241单元201

邮编:310000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13182018302

3、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单位地址:衢州市常山县文峰东路58

联系电话:0570-5020550

 

送环保稿—浙江鹏辉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辆集装箱运输半挂车建设项目.pdf



浙江鹏辉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