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14/2022-8158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03-31 | |
发布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 有效性: |
02165835-014/2022-81583
主动公开
2022-03-31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发布时间: 2025- 03- 18 15: 25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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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富龙鞋业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双胶鞋生产线异地搬迁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常山富龙鞋业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双胶鞋生产线异地搬迁改造提升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予以公示,欢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常山富龙鞋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现有项目位于原常山县宋畈乡下蓬村集体厂房(现属于常山县辉埠镇路里坑村),为一家专业从事橡胶胶鞋的生产销售型企业。2010年10月,企业委托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常山富龙鞋业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双胶鞋生产线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2010年10月22日,原常山县环境保护局以“【2010-224】号”文对该项目进行批复,同意项目建设。
由于县退散进集要求,企业需要搬迁入园,因此常山富龙鞋业有限公司拟投资590万元,淘汰现有落后的炼胶机等生产设备,新增购置先进的炼胶机、硫化设备,整体搬迁至衢州创客汇展示设备有限公司闲置车间(约2600平方米),实施年产200万双胶鞋生产线异地搬迁改造提升项目。
2022年2月10日,常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项目落地,2022年2月22日,常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
二、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环境空气: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厂界距周围最近居民点情况见表1。
表1 主要居民点与企业厂界相对位置情况
类别 | 保护目标 | 方位 | 距离 | 保护级别 |
大气环境 | 建设区域环境空气 | / | /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
裴家 | NW | 32m | ||
路头棚 | NE | 105m | ||
余家村 | NW | 540m |
备注:与本项目最近距离*是指对应侧厂界距离最近居民的距离
2.水环境:建设项目西方向1.97km处的水体常山港(开化常山分界线至湖东上埠),保护级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域;项目南方向2.75km处的水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常山港(湖东上埠—紫港断面),保护级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水域;项目东南方向3.17km处纳污水体常山港(紫港—常山衢州分界断面),保护级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域。
3.声环境:东、西北厂界及厂界外50米范围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南厂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周围居民点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排水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出;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处理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常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常山港(紫港—常山衢州分界断面),常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A类标准。
项目营运期间,炼胶废气经布袋除尘器+ UV光催化+低温等离子+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压大底、压鞋面胶片、混合制浆废气经收集后经UV光催化+低温等离子+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硫化废气经酸喷淋塔+干式过滤器+UV光催化+低温等离子+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的排放能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中的相关标准,有机废气的排放可以满足《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中的相关标准,恶臭排放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关标准。
项目实施后,做好主要噪声设备隔声降噪治理,东、西、北厂界噪声排放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南厂界噪声排放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周边居民点声环境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和综合回收、利用,向环境排放废弃物为零。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表2 污染物治理情况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大气 污染物 | DA001炼胶废气 | 粉尘、非甲烷总烃 | 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UV光催化+低温等离子+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GB 27632-2011)中表5标准 | |
DA002压大底、压鞋面胶片、混合制浆 |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 收集后一起经UV光催化+低温等离子+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 (GB 27632-2011)中表5标准及(DB33/2046—2017)中表1的相关标准 | ||
DA003硫化废气 | 非甲烷总烃、硫化氢、氨、臭气浓度 | 收集后一起经酸喷淋塔+干式过滤器+UV光催化+低温等离子+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 (GB27632-2011)中表5的相关标准及(GB14554-93)中新改扩建的二级标准 | ||
水污染 物 | DW001/厂区废水总排口 | 生活污水 | CODCr NH3-N |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 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管,最终经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GB18918-2002)一级标准A类标准排入常山港 |
蒸汽冷凝水 | CODCr | 收集后用于厕所冲厕 | |||
固 体 废 物 | 一般固废 | 废棉毛布 | 废旧物资回收企业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废橡胶料 | 废旧物资回收企业 | ||||
一般物料废包装材料 | 废旧物资回收企业 | ||||
除尘灰 | 废旧物资回收企业 | ||||
生活垃圾 | 园区环卫部门 | ||||
危险固废 | 危险物料废包装材料 | 有危废资质单位 | |||
酸喷淋废液 | 有危废资质单位 | ||||
废活性炭 | 有危废资质单位 | ||||
噪 声 | (1)对生产车间,进行关闭门窗生产。(2)合理布局,将各生产设备布置在生产车间,仓库区布置原材料及产品仓库,并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增加与厂界的距离。(3)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针对高噪声设备设基础减震,对环保风机进行设置隔声罩处理。(4)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做到文明生产。(5)为减轻运输车辆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建议厂方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良好工况,运输车辆经过周围噪声敏感区时,应该限制车速,禁鸣喇叭,尽量避免夜间运输。(6)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夜间不进行生产。(7)必须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后方能正式投产。 |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
常山富龙鞋业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双胶鞋生产线异地搬迁改造提升项目选址浙江省常山县辉埠新区衢州创客汇展示设备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项目今后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欢迎您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您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和我们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环保主管部门: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5015837
建设单位名称:常山富龙鞋业有限公司(余玉成)
联系电话:15306708101
项目环评单位:浙江和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陈建红)
联系电话:15700033755
七、公告说明
1、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2、如需报告表简本,可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
八、公告时间
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15日。
公告发布单位:常山富龙鞋业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