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14/2022-8158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9-30
发布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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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165835-014/2022-81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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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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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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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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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萤石矿及尾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时间: 2025- 03- 18 15: 25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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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萤石矿及尾矿综合利用项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88号)及《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浙环发【201810号),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浙江永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萤石矿及尾矿综合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予以公示,欢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浙江中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萤石选矿及尾矿砂综合利用项目于2019919日通过常山县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协调领导小组集体审议(常工投决字201916号),项目经决策同意落地后,因市场原因影响,项目一直未实施,现更换投资方后重新启动建设。

该项目投资方更换为浙江永氟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1222日,是一家专业从事萤石选矿生产、销售的企业。企业拟投资1.566亿元,选址于常山县芳村镇工业功能区。项目分两期,一期工程为萤石选矿生产线,新增工业用地14474平方米(约21.71亩),二期工程为尾矿综合利用生产线,规划工业用地约40亩。本项目为一期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建成达产后形成年加工20万吨萤石选矿的生产能力。

202125日,常山县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了决策咨询会议纪要(常工投纪要20211)。2021109日,企业在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备案,并取得了备案(赋码)信息表(2110-330822-04-01-263308

二、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区域周边保护目标与本项目场区的方位距离情况见表1

1 评价范围内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要素

保护目标名称

UTM坐标/m

保护对象

环境

功能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

X

Y

大气

东侧村庄

洁湖村(含九里岗、岗上、十八步)

656364.44

3212218.96

村庄居民

环境空气

二类区

E

~1000m

东北侧村庄

石壁底(含野猫洞)

656230.99

3212813.89

村庄居民

NE

~1150m

桐板岗(含观音堂、栗树岗)

655702.77

3213696.73

村庄居民

~1230m

新福村

656709.12

3214537.91

村庄居民

~2500m

芳村集镇

657208.59

3214534.32

村庄居民

~2820m

东北侧学校

芳村中心小学

656462.89

3214317.76

师生

NE

~2200m

北侧村庄

雅塘

655156.09

3214402.45

村庄居民

N

~1700m

西北侧村庄

桐家坞

653563.09

3214443.44

村庄居民

NW

~2260m

岭后殿

654761.14

3212697.35

村庄居民

~260m

达塘(含竹坞、刘家、达塘口)

652752.00

3213675.85

村庄居民

~2310

西侧村庄

官家篷(含篷坞、端祖坞)

654388.69

3212528.64

村庄居民

W

~485m

西南村庄

泮坑

654660.05

3212247.33

村庄居民

SW

~180m

蛤蟆坞

652987.99

3211495.56

村庄居民

~2100m

后塘弄

652890.08

3212096.31

村庄居民

~2030m

黄坞岭(含林畈坞、西坞山、路底篷、舒家)

653679.96

3210706.23

村庄居民

~2150m

南侧村庄

横路坑

655008.56

3211237.78

村庄居民

S

~1125m

泮坑(含象鼻、儒坞塘)

654824.07

3212053.59

村庄居民

~380m

东南侧村庄

桥坑村(含大唐胜、溪西畈)

657000.96

3211374.98

村庄居民

~1970m

西南侧村庄

泮坑

654660.05

3212247.33

村庄居民

2类标准

SW

~180m

地表水

芳村溪(芙蓉水库大坝断面至招贤断面)

小河

类水环境多功能区

E

1.4km

土壤

工业功能区规划内

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周边非建设用地

GB15618—2018)中筛选值

地下水

周边区域

GB/T 14848-2017类,人体健康基准值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本项目常山县属于空气质量达标区,本项目的建设能够同时达标等条件,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本项目实施后,正常生产情况下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由罐车送至常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常山港(紫港断面至常山衢州交界面)将维持类水质功能区类别。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东、南、北厂界昼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外环境3类声功能区的标准,西厂界昼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外环境4类声功能区的标准,泮坑村居民点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只要加强各种固废收集、储存及堆放过程的管理,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明显影响。

5)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只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本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其环境风险程度属于可接受水平。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严格做好三级防控和分区防渗,从多方面降低项目建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并针对可能造成的土壤污染,从源头控制与过程控制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对周边区域土壤的影响较小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2 污染物治理情况

措施名称

主要内容

治理效果

废气

破碎粉尘

产生口设置管道进行收集,收集后送二级布袋除尘处置,处置后15m高排气筒排放设备四周安装雾化喷头进行喷雾降尘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的二级标准

其他粉尘

原矿堆场设置全封闭钢结构内,同时顶部设置自动旋转式喷淋抑尘设施对粉尘进行处理矿堆部及皮带转载点进行全封闭设计并设置喷淋抑尘设施球磨过程采用湿磨工艺,确保基本无粉尘产生及排放

食堂油烟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构筑物屋顶外排

满足(GB18483-2001)中的型标准

废水

生活污水

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罐车运至常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达到《污水处理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

生产废水

采用混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

回用于浮选生产线不外排

噪声

车间降噪设计

车间日常关闭门窗生产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标准

设备合理布局

车间内设备应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于厂区中央,特别是将环保风机布置在车间内,减少风机噪声外排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设备隔声降噪

对高噪声的风机等,布置在隔声间内,并在风机、造型机底座基础减震,安装弹性衬垫和保护套;风机进出口管路加装避震喉;对风机安装隔声罩或在进风口安装消声器

强化生产管理

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做到文明生产;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良好工况,厂内应该限制车速,禁鸣喇叭,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固废

一般固废

一般物料废包装材料可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厂家综合利用,尾砂石子委托当地建筑材料公司进行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收集,然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污水处理污泥委托砖瓦企业资源化利用

不造成二次污染

风险防范

按运输、贮存、末端防治三个方面进行风险防范,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建设事故应急物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

浙江永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萤石矿机尾矿综合利用项目位于常山县芳村镇工业功能区。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及相关规划、规范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实施后可以使废气、噪声、废水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安全处置,企业加强环境质量管理,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是可控的,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欢迎您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您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和我们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环保主管部门: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5663771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永氟新材料有限公司黄峰)

              联系电话:13857021948

项目环评单位:浙江和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陈建红)

联系电话:15957006381

七、公告说明

1.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

2.如需报告简本,可向环评单位索取。

八、公告时间

2022108日~20221019日。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永氟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