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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5年常山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2 16:23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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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浙江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52号)和《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相关工作的通知》(浙商务发〔202510号)文件精神,为持续推动常山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现诚邀各销售单位参与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报名时间

2025212日至2025221

二、活动报名方式

(一)报名途径:

通过网上征集的方式,报名材料发送邮箱:1621187149@qq.com,标题注明报名单位名称相关材料盖章扫描,打包发送,文件包注明销售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陈超17757022990(政府网577766

(二)报名资料清单:

1.报名表附件一;

2.承诺书附件二;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证明通过信用中国或者信用浙江可查询;

6.店内配套以旧换新方案。

三、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予以新车实际销售价格4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200/辆。每名消费者可补贴1辆。补贴金额不包含旧车回收金额,新车销售价格以在我县开具的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为准。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四、参与活动销售单位要求

1.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前登记注册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的销售单位,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

2.同意在本次活动期间同步配套促销优惠措施;

3.愿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能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

4.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5.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等信用系统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消费者购买清单含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旧车信息、新车上牌信息、购买产品名称及编码、销售额及补贴额等

五、其他说明

1.销售单位负责。因参与活动的销售单位原因造成的应补未补、少补等消费者损失和多补、违规补贴等损失,由参与活动的销售单位承担;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参与活动的销售单位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经信局

2.诚实守信。消费者和参与活动的销售单位应按照诚信原则参与活动,消费者应向参与活动的销售单位出示身份证件、旧车注册登记资料等材料核验相关信息,消费者和参与活动的销售单位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不得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补贴产品。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参与活动的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3.执法监督。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经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在检查和投诉核查中发现哄抬价格、套取奖补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参与活动资格,依法严肃处理。

 

常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212


2025常山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单位报名指南.docx

附件1:2025年常山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单位报名表.docx

附件2:2025年常山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单位承诺书.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