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25/2025-858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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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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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发布时间:2025-10-13 17:13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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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单位基本情况

常山县统计局

常山县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81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常政发〔202317号)要求,常山县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12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全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常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取得重要成果。

根据常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344个,比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1083个,增长33.2%;产业活动单位4771个,增加1187个,增长33.1%;个体经营户22816个,增加7105个,增长45.2%(详见表1-1)。

1-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4344

100.0

  企业法人

3344

77.0

  机关、事业法人

220

5.1

  社会团体

86

2.0

其他法人

694

15.9

二、产业活动单位

4771

100.0

第二产业

1118

23.4

第三产业

3653

76.6

三、个体经营户

22816

100.0

第二产业

5931

26.0

第三产业

16885

74.0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104个,占25.4%;制造业772个,占17.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59个,占12.9%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0968个,占48.1%;建筑业4233个,占18.6%;住宿和餐饮业1816个,占8.0%(详见表1-2)。


1-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4344

100.0

22816

100.0

农、林、牧、渔业*

26

0.6

42

0.2

采矿业

9

0.2

3

0.0

制造业

772

17.8

1185

5.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3

0.8

510

2.2

建筑业

274

6.3

4233

18.6

批发和零售业

1104

25.4

10968

48.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86

4.3

909

4.0

住宿和餐饮业

70

1.6

1816

8.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3

1.5

167

0.7

金融业

9

0.2

-

-

房地产业

159

3.7

22

0.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59

12.9

1297

5.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34

3.1

120

0.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2

1.4

58

0.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38

3.2

1222

5.4

教育

149

3.4

30

0.1

卫生和社会工作

81

1.9

80

0.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8

1.6

154

0.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48

10.3

0

0.0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82695人,比2018年末增加10607人,增长14.7%,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9554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48967人,增加36289人,增长286.2%;第三产业从业人员33728人,增加22004人,增长187.7%。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49844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0268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27255人,占33.1%;建筑业20851人,占25.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982人,占12.1%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2561人,占45.3%;建筑业7227人,占14.5%;住宿和餐饮业5232人,占10.5%(详见表1-3)。

1-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82695

29554

49844

20268

农、林、牧、渔业*

119

21

89

24

采矿业

246

61

9

0

制造业

27255

11127

4737

280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26

171

1049

496

建筑业

20851

2576

7227

580

批发和零售业

4636

2290

22561

1008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615

398

1845

340

住宿和餐饮业

1242

844

5232

306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21

139

329

129

金融业

492

262

-

-

房地产业

873

401

42

2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982

4264

2816

78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871

328

300

9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57

212

130

3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672

242

2725

1387

教育

3963

2464

87

57

卫生和社会工作

2677

1824

170

7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10

259

496

29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187

1671

0

0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按照单位所在地进行汇总。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78.50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997.50亿元,增长171.7%。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56.25亿元,增加229.08亿元,增长100.8%;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22.25亿元,增加768.42亿元,增长217.2%

2023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838.67亿元2018年末增加476.17亿元,增长131.4%。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85.36亿元,增加146.16亿元,增长105.0%;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553.31亿元,增加330.01亿元,增长147.8%

2023年,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535.83亿元,比2018年增加241.63亿元,增长82.1%。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324.41亿元,增加139.65亿元,增长75.6%;第三产业营业收入211.42亿元,增加101.98亿元,增长93.2%(详见表1-4)。


1-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578.50

838.67 

535.83

农、林、牧、渔业*

0.77

0.47

0.18

采矿业

20.85

13.96

3.46

制造业

286.74

183.12

232.9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7.16

15.47

17.84

建筑业

121.53

72.86

70.13

批发和零售业

74.92

57.66

86.5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53.44

58.74

60.73

住宿和餐饮业

5.22

4.63

2.0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78

2.38

3.29

金融业

-

-

-

房地产业

183.28

171.52

20.2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53.46

185.42

30.8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8.48

15.87

2.1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4.39

28.55

2.5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33

2.54

0.81

教育

6.86

2.55

0.71

卫生和社会工作

14.48

4.92

0.8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68

0.94

0.3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37.13

17.07

0.00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不包含金融业,金融业资产总计仅为企业法人数据。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部分数据保留2位小数。表中数据不足最小计量单位的以“…”表示。

 

 

 

 

 

 

 

 


常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常山县统计局

常山县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81日)

 

根据常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814个,比2018年末增长2.4%;从业人员28127人,比2018年末增长9.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764个,占93.9%;港澳台投资企业4个,占0.5%;外商投资企业2个,占0.2%;其他统计类别44个,占5.4%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26980人,占95.9%;港澳台投资企业757人,占2.7%;外商投资企业53人,占0.2%;其他统计类别337人,占1.2%(详见表2-1)。

 

 

2-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14

28127

内资企业

764

26980

港澳台投资企业

4

757

外商投资企业

2

53

其他统计类别

44

337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9个,制造业772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3个,分别占1.1%94.8%4.1%。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通用设备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2.8%10.4%8.8%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246人,制造业27255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626人,分别占0.9%96.9%2.2%。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通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金属制品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1.8%11.5%9.8%(详见表2-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34.7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4.0%;负债合计212.5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7.9%

202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4.29亿元,比2018年增长80.0%(详见表2-3)。

 

 

2-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14

28127

非金属矿采选业

9

246

农副食品加工业

85

1632

食品制造业

10

102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0

658

纺织业

44

2078

纺织服装、服饰业

21

374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7

741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8

229

家具制造业

9

423

造纸和纸制品业

26

1776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6

31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48

622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2

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42

1114

医药制造业

4

129

化学纤维制造业

3

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53

607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72

2093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

3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2

854

金属制品业

65

2745

通用设备制造业

104

6132

专用设备制造业

24

344

汽车制造业

18

391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2

818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4

3233

仪器仪表制造业

3

22

其他制造业

2

43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3

15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4

11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5

442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3

54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

130

 

 

2-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34.75

212.56

254.29

非金属矿采选业

20.85

13.96

3.46

农副食品加工业

12.94

6.86

14.07

食品制造业

0.45

0.32

0.14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7.36

4.23

6.81

纺织业

11.02

8.83

11.72

纺织服装、服饰业

2.35

0.92

1.48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3.90

2.84

2.37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98

1.71

1.89

家具制造业

0.94

0.79

0.73

造纸和纸制品业

53.01

39.39

48.48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0.15

0.11

0.15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3.35

2.56

1.74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0.04

0.02

0.07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2.30

9.29

11.46

医药制造业

1.56

0.81

1.58

化学纤维制造业

0.27

0.24

0.43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6.28

5.01

3.7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1.05

25.67

33.61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05

0.05

0.05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8.81

7.20

19.21

金属制品业

14.86

11.01

11.56

通用设备制造业

42.93

23.35

34.40

专用设备制造业

8.48

6.29

2.50

汽车制造业

1.86

1.01

1.3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4.97

3.61

4.10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3.83

20.31

19.08

仪器仪表制造业

0.17

0.15

0.07

其他制造业

0.21

0.16

0.18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0.58

0.33

0.01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03

0.05

0.01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8.13

10.15

10.2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21

0.77

1.95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7.83

4.55

5.64

 

(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详见表2-4

2-4 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2.50 

万米

0.25 

水泥

603.05

滚动轴承

万套

7588.00

机制纸

63.85

变压器

万千伏安

38.84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274个,比2018年末增长109.2%从业人员20851人,比2018年末下降0.7%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274个,占100.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20581人,占100.0%(详见表2-5)。

2-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74

20851

内资企业

274

2085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28.5%,土木工程建筑业占31.4%,建筑安装业占12.0%,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8.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74.6%,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1.3%,建筑安装业占2.2%,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9%(详见表2-6)。

2-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74

20851

房屋建筑业

78

15555

土木工程建筑业

86

4442

建筑安装业

33

465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77

38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1.5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50.2%;负债合计72.8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68.0%

2023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0.13亿元,比2018年增长61.2%(详见表2-7)。

2-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21.53

72.86

70.13

房屋建筑业

31.11

19.53

35.59

土木工程建筑业

62.76

34.20

25.74

建筑安装业

3.87

2.69

4.85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23.78

16.44

3.95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建筑业企业按照法人单位注册地原则进行统计。

[4]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部分数据保留2位小数。表中数据不足最小计量单位的以“…”表示。


常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

常山县统计局

常山县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81日)

 

根据常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104个,从业人员463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7.4%38.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59.0%,零售业占41.0%。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7.6%,零售业占42.4%(详见表3-1

 

 

 

 

 

 

 

3-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104

4636

批发业

651

2672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33

157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88

588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46

13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1

43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3

339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329

971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90

345

贸易经纪与代理

7

11

其他批发业

34

81

零售业

453

1964

综合零售

30

35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71

285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41

171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9

112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45

171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41

172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45

193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97

296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64

21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4.2%,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3%其他统计类别5.5%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1.5%,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2%其他统计类别8.3%(详见表3-2)。

3-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104

4636

内资企业

1040

4242

港澳台投资企业

3

11

其他统计类别

61

38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4.9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51.6%;负债合计57.6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53.6%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6.55亿元,比2018年增长104.5%(详见表3-3

3-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74.92

57.66

86.55

批发业

54.81

42.39

72.33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2.69

1.81

5.1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8.33

6.83

8.09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2.02

1.71

2.4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33

1.20

0.87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0.47

8.09

7.74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24.55

18.02

36.70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3.06

3.10

2.21

贸易经纪与代理

0.10

0.02

0.01

其他批发业

2.27

1.62

9.06

零售业

20.11

15.27

14.21

综合零售

5.83

5.81

2.47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0.81

0.36

0.92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0.55

0.40

0.5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0.45

0.34

0.58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0.39

0.60

0.62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5.54

1.77

3.66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3.10

2.86

1.69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2.36

1.92

1.97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07

1.21

1.78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85个,从业人员154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6.2%10.6%(详见表3-4)。

3-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85

1542

道路运输业

172

1350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2

11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7

74

邮政业

4

107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5%,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5%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5%,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5%(详见表3-5)。

3-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85

1542

内资企业

184

1519

港澳台投资企业

1

2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7.6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12.6%;负债合计58.4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4.3%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0.73亿元,比2018年增长42.2%(详见表3-6)。

3-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7.69

58.47

60.73

道路运输业

67.02

57.98

58.89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0.08

0.05

0.08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0.36

0.21

1.46

邮政业

0.23

0.23

0.31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70个,从业人员124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9.2%18.9%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42.9%,餐饮业占57.1%。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6.2%,餐饮业占63.8%(详见表3-7)。

 

 

 

 

 

 

 

3-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70

1242

住宿业

30

450

旅游饭店

9

341

一般旅馆

9

61

民宿服务

12

48

餐饮业

40

792

正餐服务

35

717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2

62

其他餐饮业

3

13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详见表3-8)。

3-8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70

1242

内资企业

70

12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2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0.6%;负债合计4.6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94.4%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9亿元,比2018年增长47.8%(详见表3-9)。

 

 

3-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22

4.63

2.09

住宿业

3.62

3.08

0.70

旅游饭店

2.64

2.44

0.58

一般旅馆

0.48

0.42

0.08

民宿服务

0.50

0.22

0.04

餐饮业

1.60

1.56

1.40

正餐服务

1.54

1.54

1.20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05

0.01

0.17

其他餐饮业

0.02

0.00

0.03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63个,从业人员32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5.3%58.1%(详见表3-10)。

3-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3

321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1

109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8

73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4

139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6.8%其他统计类别3.2%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1%其他统计类别0.9%(详见表3-11)。

3-1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3

321

内资企业

61

318

其他统计类别

2

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7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95.3%;负债合计2.3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25.5%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9亿元,比2018年增长242.7%(详见表3-12)。

3-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78

2.38

3.29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1.62

0.58

0.75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45

1.31

1.74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71

0.49

0.80

、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59个,比2018年末增长148.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4个,物业管理企业24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75个,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6.0%26.3%368.8%

2023年末,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873人,比2018年末增长50.0%。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03,2018年末增长6.7%;物业管理企业361人,比2018年末增长46.7%,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27人,比2018年末下降296.9%(详见表3-13)。

3-1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59

873

房地产开发经营

34

303

物业管理

24

361

房地产中介服务

75

127

房地产租赁经营

24

80

其他房地产业

2

2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详见表3-14)。

3-14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59

881

内资企业

159

88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3.2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65.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77.82亿元,物业管理企业0.13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18亿元。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71.5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76.8%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28亿元,比2018年增长60.4%(详见表3-15)。

3-1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83.28

171.52

20.28

房地产开发经营

177.82

167.02

19.73

物业管理

0.13

0.11

0.33

房地产中介服务

0.18 

0.02

0.09

房地产租赁经营

4.61

3.88

0.12

其他房地产业

0.54

0.49

0.0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51个,从业人员996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1.3%177.2%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4.7%,商务服务业占85.3%。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2.4%,商务服务业占97.6%(详见表3-16)。

3-1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51

9967

租赁业

81

243

商务服务业

470

9724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其他统计类别0.4%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7%其他统计类别0.3%(详见表3-17)。

3-17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51

9967

内资企业

549

9935

其他统计类别

2

3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53.3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37.0%。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52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43.87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0.1%243.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85.3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66.1%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83亿元,比2018年增长407.9%(详见表3-18)。

3-1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53.39

185.37

30.83

租赁业

9.52

8.67

3.66

商务服务业

443.87 

176.70

27.17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部分数据保留2位小数。表中数据不足最小计量单位的以“…”表示。


常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常山县统计局

常山县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81日)

 

根据常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134个,从业人员87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8.6%35.2%。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23个,从业人员80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8.2%68.1%(详见表4-1)。

4-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23

802

研究和试验发展

7

26

专业技术服务业

59

501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57

275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详见表4-2)。

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23

802

内资企业

123

80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7.7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34.4%;负债合计15.8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23.2%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8亿元,比2018年增长13.0%(详见表4-3)。

4-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7.75

15.85

2.18

研究和试验发展

0.05

0.05 

0.12

专业技术服务业

34.20

12.79

0.95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3.50

3.01

1.11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62个,从业人员55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9.0%80.8%。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8个,比2018年末下降11.1%;从业人员59人,比2018年末下降54.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3.3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8.7%;负债合计26.8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90.7%。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7亿元,比2018年增长1735.7%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1.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40.6%。本年支出(费用)合计4.8亿元,比2018年增长531.6%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94个,从业人员56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4.1%94.8%(详见表4-4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94

561

居民服务业

37

170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37

200

其他服务业

20

191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详见表4-5)。

4-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万人)

合 计

94

561

内资企业

94

56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8亿元负债合计2.2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81亿元,比2018年增长161.3%(详见表4-6)。

 

 

 

 

 

 

 

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68

2.23

0.81

居民服务业

2.58

1.25 

0.21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0.83

0.72

0.34

其他服务业

0.27

0.26

0.26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49个,从业人员3963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10.2%和增长0.6%。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68个,从业人员3048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38.7%8.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6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39.3%;负债合计0.4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76.5%。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71亿元,比2018年增长195.8%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6.2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26.2%。本年支出(费用)合计8.3亿元,比2018年增长28.5%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81个,从业人员267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9.7%27.1%。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56个,比2018年末增长27.3%;从业人员2302人,增长26.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1.7%;负债合计1.9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74.3%。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8亿元,比2018年增长66.7%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1.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42.6%。本年支出(费用)合计9.9亿元,比2018年增长57.1%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68个,从业人员510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23.6%和增长5.2%。其中,企业法人单位60个,从业人员34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3%61.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2.3%;负债合计0.9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78.9%。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39亿元,比2018年增长62.5%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6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1.8%。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7亿元,比2018年增长22.8%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县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448个,比2018年末下降1.1%;从业人员5187人,下降25.3%。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74.1亿元,比2018年增长285.1%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部分数据保留2位小数。表中数据不足最小计量单位的以“…”表示。


常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部分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常山县统计局

常山县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81日)

 

根据常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等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52,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9.9%。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9,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7.3%;高端装备制造业7个,占13.4%;新材料产业16个,占30.8%;生物产业5个,占9.6%;新能源产业3个,占5.8%;绿色环保产业12个,占23.1%

(二)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4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5.9%。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个,占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7.1%;数字创意产业13个,占92.9%

二、高技术产业

(一)高技术制造业

2023年末,全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16个,比2018年末增长77.8%;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的9.6%,比2018年末提高1.5个百分点。

2023年,全县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90亿元,比2018年增长483.5%;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9.8%,比2018年提高6.5个百分点。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92件,比2018年增长384.2%,其中发明专利申请62件,20180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67.4%,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28.9个百分点。

(二)高技术服务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7.7%。其中,信息服务1个,占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3.3%;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1个,占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3.3%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5亿元,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3.4%

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11个,从业人员3998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88亿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制造业41个,占19.4%;数字产品服务业18个,占8.5%;数字技术应用业56个,占26.5%;数字要素驱动业96个,占45.5%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制造业3273人,占81.9%;数字产品服务业52人,占1.3%;数字技术应用业325人,占8.1%;数字要素驱动业348人,占8.7%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制造业19.71亿元,占61.8%;数字产品服务业0.19亿元,占0.6%;数字技术应用业3.29亿元,占10.3%;数字要素驱动业8.68亿元,占27.2%

四、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23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75个,比2018年增长114.3%,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43.1%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0.15万人年,比2018年增长278.6%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3.52亿元,比2018年增长242.7%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1.6%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338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30件,分别比2018年增长118.1%188.9%;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29.0%,与2018年持平。

五、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308个,从业人员2824人;资产总计69.47亿元。

2023年末,全共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270个,从业人员2644人;资产总计68.9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7.96亿元。

2023年末,全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38个,从业人员180人;资产总计0.56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71亿元。

 

 

 


注释:

[1]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领域。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4]规模以上服务业:是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个行业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3个行业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4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5]高技术服务业:按照《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高技术服务业是采用高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服务活动的集合,包括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和其他高技术服务等9大类

[6]数字经济:按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产业范围包括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其中,01-04大类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

[7]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3种类型。

[8]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9]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部分数据保留2位小数。表中数据不足最小计量单位的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