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规定,经方案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规定流程。现将专项债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老年活动中心建筑修缮及室内改造项目、达塘邻里文化中心建筑及室内改造项目、早鸟乐园建设项目(儿童乐园、研学基地提升)、核心区村庄风貌提升项目及 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等工程。 资金条件:项目投资金额 959.9 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县级财政。
二、决策程序开展情况
(一)公众参与。在2024年3月主要开展了村民代表会议商讨、公告公示等公众参与方式,并启动工程初步设计。
(二)专家论证。2024年6月,对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进行专家评审和论证,与会人员和专家组经过认真的研究和充分的讨论,最终形成专家论证意见。
(三)集体决策。2024年6月,通过新昌乡班子集体研究决策,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施工单位。
(四)合法性审查意见。2024年6月25日在县交通运输局315室,开展常山县新昌乡达塘村初步设计联合审查会,通过合法性审查。
https://www.zjcs.gov.cn/art/2025/1/9/art_1229454634_25427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