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37/2025-004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1-21
发布单位: 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有效性:
  • 信息索引号:

    02165835-037/2025-0041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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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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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 2025- 01- 21 11: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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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 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常山县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常山县紫港街道紫港路2号    联系方式:  05705015885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刘春寿

宅基地使用、房屋所有权

常山县招贤镇五里村

/

兰香







    



 登记机构:常山县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 

 202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