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今日常山 >> 公示公告
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2023年度总部经济企业奖励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14 16:32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补充意见》常政办发〔201838)文件精神,经相关部门核算,现将2023年度总部经济企业奖励情况予以公示。


总部经济企业政策奖励情况表(2023年度)

序号

企业名称

2023年度地方实得

奖励比例

奖励金额取整后(万元)

扣除已奖(万元)

实际奖励(万元)

1

浙江永常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4256.01

 

100%

 

/

/

/

投售人

496.22

/

/

/

合计

4752.23

100%

4752.2

4196.8

555.4

2

浙江衢州市维和医药有限公司

1394.89

90%

1255.3

871.4

383.9

3

浙江衢州市妙香苑医药有限公司

231.24

80%

184.9

154.6

30.3

4

浙江鑫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326.63

80%

261.3

260.2

1.1


    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七日。

如有异议,请与县发改局祝先生联系。

联系方式 0570-5662705

 


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1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