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头乡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制度
索引号: | 1133082200262470/2024-871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大委〔2024〕62号 | 成文日期: | 2024-08-26 |
发布单位: | 常山县大桥头乡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1133082200262470/2024-87105
主动公开
大委〔2024〕62号
2024-08-26
常山县大桥头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9-09 10:11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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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明确软件正版化工作职责,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主体责任,推进责任落实到人,现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研究制定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定和措施。
(一)人员组成
1.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分管领导担任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3.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工作职责
1.制定软件配置标准。
2.制定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
3.开展年度软件使用情况检查。
4.编制年度软件采购预算。
5.开展年度软件采购工作。
6.开展软件安装、卸载、升级和维护工作。
7.建立并维护软件使用管理台账。
8.开展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宣传和培训。
9.开展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评议。
10.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度总结工作。
11.开展软件使用管理其他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梁盈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软件正版化日常工作。
二、工作人员职责
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定,不得私自在计算机上安装或卸载软件。
三、责任追究
工作人员违反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定,私自安装或卸载软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年度评优评奖资格,视情扣除年度绩效奖励。
中共常山县大桥头乡委员会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