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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山县政协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优化土地综合利用, 切实解决我县耕地抛荒)

发布时间: 2024- 09- 06 17: 08

信息来源: 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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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农业增收难等因素,我县部分乡镇出现不同程度的土地弃耕抛荒现象。民革常山县基层委针对该项问题组织开展调研,建议对我县土地抛荒问题进行综合施策,切实强化土地综合利用,破解耕地抛荒难题。

一、我县土地抛荒现状

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市耕地整体抛荒面积达5万亩,其中我县有4000余亩,部分乡镇出现3亩以上连片抛荒,有的长年抛荒。我县高度重视耕地抛荒问题,2023年10月,县政府出台耕地抛荒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但是调研中发现,我县仍然存在长效监管不到位,存量抛荒地整治后易反弹,新增抛荒地现象未杜绝等问题,亟需进一步加强工作举措加以解决。

二、我县土地抛荒原因分析

(一)人力大量流失“无人种”。2022年我县户籍人口为33.79万人(其中乡村人口22.65万人),常住人口26.3(其中农村常住人口12.9万人),有近10万农村人口或进城就业或被杭州、上海、宁波等周边城市虹吸效应所吸纳,到外地创业就业。目前留守农村的基本为老人、妇女、儿童,导致我县农业劳动力不仅数量不足且青壮劳动力严重缺乏。

(二)土地先天不足“地难种”。根据我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显示我县耕地坡度在15度以上的有9066.9亩,占比4.97%,其中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8241.9亩,占4.52%;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825亩,占0.45%。耕地坡度大于15度,水土容易流失,耕作难度加大,也是抛荒问题的客观因素。另外,调研还发现,我县有不少抛荒地存在着地块零碎、水利、交通设施不好等问题。被抛荒后,缺少维护状况越来越差,久而久之形成恶性循环。

(三)农业回报较低“不愿种”。随着农资产品价格、农村劳动力价格不断上涨,农业生产的成本上升,但农产品价格却随着市场经济波动大,普通农民的种植收益如果算上劳动力投入出现种地不赚钱现象。随着我县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发展,拓宽了农民劳动力市场化的空间,2023年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已达1840元/月,在外出务工经商收入明显高于务农收入的情况下,农民更倾向于外出务工。农村中流行“宁愿打工买米也不愿种田得米”的思想。

(四)长效机制薄弱“整治难”。针对耕地抛荒问题,近年来我县也开展多次整治,但长效监管机制的篱笆还不紧实,严禁耕地抛荒、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措施力度不强,农民的土地种没种难以督促。部分农民对耕地抛荒的严重性认识不够,部分地块整治后反弹时有发生,新增抛荒地现象仍有发生。

三、破解土地抛荒对策建议

针对农业劳动力不足导致“无人种”,土地耕种条件差导致“地难种”,耕种收益低导致“不愿种”,长效机制薄弱带来的”整治难“等问题,建议对我县土地抛荒问题进行综合施策,切实强化土地综合利用,破解耕地抛荒难题。

(一)拓展耕种主体,多元协同治理,吸引更多经营主体扎根农业。一是农户互助结对种。对于那些因家庭成员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从事耕种力不够的家庭,组织农户之间结成帮扶对子,开展互帮互助活动。二是土地托管统一种。对于全家外出,或家里无劳力耕种又不愿意将土地流转的,可将土地托管给村集体或第三方服务公司统一耕种。由村集体与该承包人签订托管协议,该耕地的经营权由村集体无偿托管。同时建议县政府出台政策对托管代种的田地予以资金补助。三是职业农民专业种。对有志于扎根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村民要加大培训力度,引导大学生返乡,实施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同时积极引进“新农人”,为返乡投身农业的大学生等群体提供政策激励。强化科技兴农,积极推动机械化耕种进村入户,弥补劳动力不足。

(二)改善基础设施,做好流转文章,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调研中发现“土地集中”,“土地连片”从而使土地能规模经营,机械化操作能大大降低土地抛荒率。一是补齐设施短板。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水渠、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加快适合我县丘陵山区农机装备引进,使之便于机械化耕作,减少劳动强度。建议对坡度在25度以上的耕地逐步退耕还林。二是做好流转文章。目前我县正在进行第三轮土地承包确权登记。在搞好确权登记,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村集体可积极探索将抛荒地和一些效益低的地块由村集体统一流转形式,解决抛荒现状。后期可依托我县“两山交易中心”(县生态资源资产交易中心)将土地经营权进行挂牌出让,引进各投资主体入场投资。

(三)因地分类施策、创新经营理念,切实提高农业收益。一是因地施策。建议有关部门加强新种植品种培育,科学选择适合我县且效益高的农作物进行推广,提升农民种植积极性。根据用地条件,发展粮食、特色水果、中药材等生产。对确不适宜耕种的抛荒地,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进行用地指标调整用于设施农业用地等。二是创新经营理念,做好三产融合文章。在农业集群化发展、“特”“优”发展、产学研一体化发展上下功夫。如打造一批“父亲的水稻田”项目,精准对接市民对田园情怀和对有机农产品的需求,提供共享农场、农耕体验园、托管代种、研学等服务。

(四)强化奖罚督考,闭环处置管理,形成抛荒整治长效机制。建立长效监管网格化机制,落实田长制,形成”发现—发动——整治—巩固“闭环处置管理。一是要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建议乡镇(街道)要结合国土三调成果,认真组织开展耕地种植情况调查,采取网格化方式,逐村逐户摸清耕地种植情况,全面掌握耕地抛荒类型、面积、分布等详细情况,对抛荒耕地的地点、面积、抛荒年限、原因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同时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抛荒整治情况。二加大宣传,提高认识。要加强宣传引导,特别是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的宣传,提高老百姓爱惜耕地、用好耕地、管好耕地的自觉性,营造有利于复耕复种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三科学奖罚,严格督考。科学制定抛荒地整治的奖罚激励政策,对完成抛荒整治的给与政策补助。目前我县对完成抛荒地复耕复种并通过验收的,给予每亩 300 元补助;对回头看未有抛荒反弹的,再给予每亩 200 元补助。基层普遍反映补助标准与整治成本差距太大,建议适当提高标准。对新增抛荒的要依法依规予以惩戒。各村可探索将抛荒地惩戒相关规定纳入村规民约中。同时要强化督考,对抛荒地复耕复种情况定期开展专项督查,防止整治后反弹。


答复意见

兰飞飞委员:

您在常山县政协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优化土地综合利用, 切实解决我县耕地抛荒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您指出的抛荒现状和土地抛荒原因很分析到位。虽然从去年以来,我县深入贯彻《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耕地抛荒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意见》(衢政办函〔2023〕70号)精神,按照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衢州市情况反馈会议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耕地抛荒综合治理,全县共摸排整治省委巡视反馈抛荒耕地4782.18亩。抛荒耕地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效。

一、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种地回报率低农民不愿种。因为种地收益低,无法养家糊口,导致大量青年劳动力流入大城市打工、创业,在家务农的基本上都是老年人,由于老年人精力有限,只能种植小面积蔬菜满足生活自给,导致耕地抛荒问题频发。

(二)基础设施薄弱导致地难种。经过前期摸排,水利条件差、耕作条件差、交通不便是导致耕地抛荒的主要原因。如早年的垦造耕地项目由于地势较高、土壤肥力差、灌溉水源不足,农户只能种植胡柚油茶等耐旱作物,近年“两非”整治移除胡柚油茶后,基本上处于抛荒状态。

(三)土地征而未用导致地抛荒。据了解,目前我县部分抛荒地块为开发区、农投公司、城投公司的征用土地,土地被征用后,由于各种原因,目前仍然处于闲置状态,导致杂草丛生,被误认为是耕地抛荒。

(四)缺乏长效机制导致整治难。目前抛荒地整治主要依靠的是村集体进行治理,投入成本大,整治效果不明显,农户对耕地抛荒的严重性认识不够,对农户的制约机制也很难落实,导致耕地抛荒问题难以破解。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结合您提出的破解耕地抛荒对策建议,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继续采取相应措施切实做好抛荒耕地整治这片文章。

(一)推进土地流转,鼓励大户种植。根据前期摸排结果,对基础设施、地力条件好的抛荒耕地,鼓励村集体进行集中流转,同时发挥好“桥梁”作用,为种植大户和村集体进行沟通对接,在解决耕地抛荒问题的同时,帮助大户寻找后备耕地资源。

(二)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针对耕地抛荒问题,我局对抛荒原因进行了调研,据了解我县共有4800余亩耕地是因为基础设施不完善导致的,后续我们将利用上级下达资金,按年度分步骤完善4800余亩耕地的基础设施,让这些抛荒地成为大户争相流转的“香馍馍”。

(三)健全长效机制,力争抛荒不反弹。制定耕地抛荒长效管控机制,进一步明确政策、预警、考核、巡查、监管等措施,同时结合耕地地力补贴政策,对抛荒耕地不给予补贴,提高农户的种植积极性,力争整治后地块抛荒问题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