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 09- 06 16: 11
信息来源: 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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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随着生产集约化的发展,秸秆逐渐从家畜饲料等原料变成了无用的负担物。虽然在政府积极推动下,部分地区通过制取沼气等途径探索出了不少综合利用的经验,但是我县层面这方面的利用还是较为欠缺,导致秸秆焚烧现象多次发生。
(一)存在问题
一是影响空气质量。秸秆焚烧会产生大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且极易引燃周围易燃物,增加火灾隐患。二是破坏土壤结构。若将秸秆直接弃之荒野,将极大破坏土壤结构,影响来年作物种植。三是影响村庄环境。若将秸秆运回农户家中,不仅极大增加人力物力,还会影响整改村庄环境卫生,加大保洁工作难度。
所以,秸秆焚烧问题不能仅仅作为“农业问题”,单纯依靠法规来禁止,要从农业生产的内部循环、工业化技术、成品饲料等方面深入研究、推广,并辅以各项支持政策,从根本上予以解决。
(二)意见建议
一是加大资金扶持和监管力度。加大农机补贴,村民主动使用农机回收秸秆的给予奖励,提高村民回收秸秆的积极性,实现农民增收;
二是建立健全秸秆利用体系。集中化收储秸秆。以乡镇为中心,建立标准化收储站、各村建立收储点,将田间地头的秸秆全部收储加以利用;产业化利用秸秆。全县范围内以秸秆作为生产原材料的企业给予奖补,提高企业秸秆利用率;片区化消化秸秆。以村、网格为基础,兴建沼气池,统一消化利用收储点内秸秆,降低村民生活成本。
三是打好宣传和执法组合拳。提高宣传精度。从村民思想观念着手,利用宣讲团,走村入户特别是农业大户,开展秸秆禁烧宣讲,普及法律和环保知识;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禁烧的政策,焚烧的危害性,增强群众禁烧的自觉性;强化执法。探索建立违规焚烧秸秆处罚机制,通过现场处罚教育,达到禁烧工作由表及里的效果,有效推动秸秆禁烧工作开展。
答复意见
冯智英代表:
您在常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的议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议案已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经研究,现就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是近年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之一,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多部门讨论我县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和补助政策,县财政部门给予较大的资金支持力度,我县秸秆综合利用率稳步提升,2024年具体做法如下:
一、出台政策方案。我县于2024年4月1日出台《2024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明确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范围和程序,对秸秆相关机械给予最高40%的购置补助;对在县域范围内开展水稻秸秆规模化机械打捆作业的主体给予每亩20元的补助;对秸秆开展“五化”利用的组织、企业等单位100元/吨的利用补助;对各乡镇(街道)按相应面积给予15至25万元不等的工作奖励。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二、完善工作体系。我县打造“四个一”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体系,有效解决利用难题。一支离田服务队伍,全县各行政村均建立1支秸秆离田收集队伍,落实专人对需要离田的农作物秸秆进行收集、运输,目前成立180支,为散户种植产生的秸秆处置解决后顾之忧。一个秸秆收储点,全县各行政村至少设置1个秸秆储存点,目前已设置储存点188个,与18个乡镇级储存点和1个县级收储中心组成三级收储网络,做到县域全覆盖,收储运输机制全覆盖。一个粉碎服务主体,各乡镇(街道)培育或引入不少于1个秸秆粉碎服务主体并新增至少2台粉碎机械,与农事服务组织签订协议或乡村两级自行开展秸秆粉碎服务,目前全县已购置秸秆粉碎机30余台,重点对散户提供粉碎服务,进一步减少秸秆焚烧隐患。一批综合利用企业,各乡镇(街道)落实一家秸秆“五化”利用企业,对于已离田的秸秆及时联络利用企业开展运输利用,目前共落实规模以上利用企业6家。
三、加强宣传引导。我县利用流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和U点通等媒体工具,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开展多形式、多角度、持续性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并得到市级媒体多次报导。同时在农民培训和种植主体会议培训过程中,开展秸秆禁焚宣传和政策解读,引导种植户自觉减少焚烧,开展综合利用工作。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完善政策实施办法和奖励程序,做好资金的审核工作,加大相关资金的投入,加强对秸秆处置利用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