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 09- 06 08: 53
信息来源: 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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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关于增加农村用地指标 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同弓乡以全域土地为突破口,以农文旅融合发展为主抓手,以八村联创为关键点,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较大的进步,村集体收入逐年增加,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提升,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同弓的知名度、美誉度也不断攀升,“吃在同弓、玩在同弓、乐在同弓、到同弓体验乡土文化”成为一种时尚。
面对蓬勃发展的旅游趋势和农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同弓乡各村在发展中却面临用地不足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各村的经济发展和共同富裕的推进。一是村庄集体发展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目前,村庄配套设施尚不完善,导致惠村项目落地难、游客接待能力薄弱,具体表现为特色农产品加工、产销中心等产业设施不足,经济发展受限;停车场、饭店等场所较少,影响村庄文旅发展。二是农民住宅用地不足。村庄周围多为永久基本农田,村内建房空间有限,导致农民新建住房难。目前我村计划新建住房的农户达十多户,但由于宅基地指标不足迟迟未动,切实影响群众生活幸福感。
为了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途径、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破解发展瓶颈,助力乡村振兴。一是建议县级层面能从同弓乡万亩全域土地整治新增的土地指标中,调配部分建设用地指标给同弓乡的村集体,为同弓乡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单元提供要素保障。二是进一步引导进城落户的农民依法有偿退出宅基地,通过退出的宅基地优先保障农民的建房用地需求。三是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依法依规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为农民建房、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等提供土地等要素保障。
答复意见
尊敬的邹清华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所提出的《关于增加农村用地指标 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由我单位办理,经承办人员与您充分沟通,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您所提的第一点建议是:县级层面能从同弓乡万亩全域土地整治新增的土地指标中,调配部分建设用地指标给同弓乡的村集体,为同弓乡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单元提供要素保障。
项目建设用地报批需取得三类土地指标:规划指标、计划指标、补充耕地指标,同弓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产生的是补充耕地指标,无法单独用于审批建设用地。
针对以上建议,我单位拟采取以下解决措施:
一是积极征询项目用地需求。我局于每年初,向各乡镇、单位征求本年度建设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并根据项目成熟度安排用地指标。2024年,同弓乡上报有新增建设用地需求的项目11个,需求面积约22亩(其中同心村2个项目,用地需求约11亩)。
二是合理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按照“指标跟着项目走”的基本原则,结合年度下达计划指标数及项目用地需求情况,合理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确保年度用于保障乡村产业项目用地的指标比例不低于5%。同时,符合条件的农民建房按照“应保尽保”原则落实用地保障。
三是及时做好建设用地报批。按照“成熟一批、上报一批”的原则,及时做好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工作,为急需用地项目落实推动要素保障。因此,建议确有用地需求的建设项目,尽早开展前期工作,明确选址和用地红线、上报用地审批所需材料,便于及早落实用地保障。
二、您所提的第二点建议是:进一步引导进城落户的农民依法有偿退出宅基地,通过退出的宅基地优先保障农民的建房用地需求。
针对以上建议,我单位拟采取以下解决措施:
常山县人民政府已于2023年2月出台《常山县深化农民宅基地资格权改革推行农民“集聚券”促进新型城镇化实施办法(试行)》,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农民宅基地,通过“集聚券”政策进城集聚。同时,积极鼓励行政村着力加强对收归村集体所有的农村房屋、宅基地等资源资产的保护利用,大力发展物业经济、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根据县农业农村局会办意见,鼓励村集体收储腾退的宅基地用于本村村民建房,充分保障户有所居。
另外,我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于2022年9月30日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查。根据《成果》,同心村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已较2017年成果减少约1300亩,其中村庄周边调出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约58亩,如村委会门东北侧地块,为农村产业发展及农民建房留出一定的空间。
下一步,我局将依据工作职责,加强规划引导,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县集聚办开展农民集聚、农民私人建房用地保障等工作。
三、您所提的第三点建议是: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依法依规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为农民建房、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等提供土地等要素保障。
针对以上建议,我单位拟采取以下解决措施:
一是积极开展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结合整村搬迁农民集聚工程,以最新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以分散自然村撤并和退宅还耕为重点,以农户自愿为前提,以乡镇为单位,摸清有复垦潜力土地的分布区域、面积数量以及立地条件等基本情况,由乡镇申请立项实施。同时加强管理和监督,完善复垦管理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建设用地复垦的认识和理解;加强复垦地块后期管护,明确种植要求。
二是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常山县是本次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国家试点县,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已有6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入市,其中青石镇、同弓乡2宗于2023年7月首批入市。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集体土地入市的主体,建议加大入市土地资源挖掘,引导产业项目落地在符合入市条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我局将积极配合各主体做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